水浒传人物性格和武器:冤啊!被车撞成重伤还要赔对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6:16:31
我朋友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还没上牌超速行驶的汽车撞成重伤,交警判双方各负50%的责任,理由是我朋友骑单车过斑马线。现在对方不但不付医疗费,反要我朋友付他们修车费,到底是人的生命重要还是车重要啊!

需要看地方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例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责任,既然你朋友是重伤,那么需要的医药费用和其他损失肯定很大,怎么可能还要赔偿对方的车辆损失呢?建议联络当地律师处理.

这种情况双方确实可以判同等责任。

如果对方有移动证,而且没有超速行驶,那可能骑单车过斑马线要负全责。

如果对此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过一般不会赢

因为新交法76条是: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首先,自行车横穿斑马线,违章在先,对方肯定是做了刹车操作,这就是必要的处置措施。所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顺便说说,我也开车,我开车低速的时候,碰到过斑马线的行人时,我很愿意停下来等他们过马路,甚至横穿马路的只要慢慢走我也不会着急。我绝对算一个文明的驾驶者。
但是碰到突然拐弯的自行车,或者突然变动方向的行人,我真想下车揍他们一顿。或者开车在40公里/小时以上,碰到还要抢道的,更是如此。
因为车停下是需要时间距离的,驾驶员在车上必须要注意每个物体的运动,以前不开车的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司机会骂行人“找死”,现在明白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这是一项原则.除非行人违章,且机动车采取了必要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因此,你的朋友完全可以起诉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我支持你.有需要可以进一步联系我.祝你好运

不会吧,现在无论是车撞人,还是人撞车,还由车负责啊.告他啊.

到法院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