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策工业综合大学: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03:57:49
各位法律专家你们好!我有一个问题,真心希望得到你们的解答谢谢!问题是这样的,
我们村落后直到2002年才通高压电,在村民交费和喜悦的等待中时,2002年2月供电局终于发下了电线电杆,村民家家户户都出一个男劳力,我爸也不例外!在电杆的沉重,路滑加之没有指挥员和安全防范的情况下不幸的事发生了,
我爸在抬电杆时,不慎被电杆压伤,成骨折当时脚肿得像皮球,疼得死去活来的,在县医院照片,住了两天,拿点药不得不回家以为经济问题。在这期间供电局没有一位领导去看望。马马虎虎的治疗现在虽然不是很痛了但是落下了残疾!在2003年2月3月我爸经人劝说问供电局讨说法!供电局给了一千元。当时供电局写了份协议!当然是今后一律不予以负责,
我爸不懂签了字!我咨询了现在协议以3年以起效!请问我还有什么办法能得到点补偿吗?通过什么途径去办!该问那个部门赔偿?
谢谢

显然仍然可以起诉。不过难度比较大了,建议委托律师以重大误解为由进行起诉,推翻原协议。我支持你。祝你们好运。

在2003年2月3月我爸经人劝说问供电局讨说法!供电局给了一千元。当时供电局写了份协议!当然是今后一律不予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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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即使签署,也不生效。
2,起诉的话,你已经过了诉讼时效(2年),所以很麻烦。一般来讲,法院会受理以后再驳回的。
3,想想其他办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