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找对象很攀比:奶奶有没有权力分配爷爷的财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5:19:39
爷爷早已去世,因拆迁问题奶奶想把财产给唯一的儿子和两个女儿共同分割。可这不是当初爷爷的意思,因为当地是子承夫业,更何况儿子与父母一直共同生活,多年赡养老人。现在,由于拆迁已有70多高龄的奶奶想把财产分给结婚后不在一起住的两个女儿,但目前拆迁又不能满足现有儿子一家人的住房问题怎么办?是否奶奶有分配财产的权利?
因为两个女儿都分别有自己的房子和家庭,儿子始终守在自己父母身边不让外出盖房,以便老了之后来抚养。所以导致现在儿子一家(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分别已结婚)没有足够的房子住。

如果房子是爷爷和奶奶的共有财产,那么奶奶有5/8财产的支配权,所以她可以就她所有的财产任意处分。如果这是爷爷的个人财产,那么奶奶只能对其中的1/4进行处分。不过我想奶奶应该是有5/8的财产支配权,因为年纪这么大的人,而且房子又是拆迁的话,一般是共有房产。如果你可以证明该房产是家庭共有的话,也可以提出相关的证明,这样的话情况又有所不同。
由于爷爷没有留下遗嘱,所以他的遗产只能依照法定继承,即奶奶和几个儿女均分。

首先要看一下房子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产权房那么就按一楼所说的进行继承。如果是承租的房子,那么根本就不能继承。奶奶爷爷的想法都是白搭。

你说的是你自己家挺内的分家问题!有意思的是这个问题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没有相关的规定!分家这个传统是中国古代以来一直遗留的一种分配财产方式!但是,我国的财产保护的相关法律中对家庭财产的保护是以家庭成员共同所有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奶奶的儿子女儿对家庭中的财产都有相当的份额,而不是你奶奶一人所有的!至于说拆迁这个问题不是引起遗产继承的法律事件,在我国法律中对于遗产的继承是以被继承遗产的所有人,也就是你的爷爷去世为遗产继承开始,但是,就目前来说,你的奶奶在世,依据我国继承法有关规定,你的奶奶是你去世爷爷遗留财产的第一继承人,这是谁都无法取代的!而你的奶奶要想把这些财产在她有生之年分给儿女,只能算是她个人的民事行为,不是继承,如果真的谈到继承,那么要到你奶奶去世之后才能开始继承程序,到那时,你的奶奶可以在去世前立下遗嘱分配财产,也可以没有遗嘱,依照继承法来继承财产,但是无论是那种方式,作为你奶奶的儿女都有权利参与这些财产的继承,份额是一样的,同时要注意,如果依法分配遗产还要照顾到继承人也就是奶奶的儿子女儿在奶奶去世前所尽的赡养义务,这个时候才能说到谁的义务尽的多谁才能多继承,除非是儿女中有人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被取消了继承权否则任何继承人都有在你奶奶去世后继承包括你爷爷遗留财产的权利!请不要把拆迁当作继承遗产开始的法律事件!
我楼下的兄弟,你是哪里来的律师?谁告诉你被继承人死亡了,就直接由他的儿女继承财产呢?人家配偶还在啊!要照顾到人家老人家的生活状况!那有什么一半的遗产是死者另一半是生者的?这样的说法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吗?你还是回去好好学习一下再来回答吧!

这要看这房子的性质,若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死的时候,房产的一半是你爷爷的遗产,由其配偶和子女及父母继承,你奶奶只能处分属于她的那部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