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t光动力治疗: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3:46:49

我觉得不要来那么多空谈大论。很多少数民族文化不要说发展, 保护得住就已经算好了。 而要保护, 就得保住方言。 一种方言(语言)就代表了一种文化。

民族文化的问题是很难讲的
我认为应该尊重自主发展 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 应该多听他们自己的看话 不应以经济做为借口 加以干涉
而且现在经济发展本身就是 带有一定的破坏性的 尤其是环境.

民族文化是国家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的统一与稳定与此也有着一定的关系,所以挺重要的。

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

发展文化事业必须重视和解决的几个问题
国家民委副主任周明甫

文化与经济、政治内在联系,辩证统一,文化的发展必须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同时,文化本身又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和层次性的特点。文化因素渗透到社会领域的各个角落,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文化的种类以及文化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文化在社会生活中所实现的功能又是多层次的。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内在联系以及文化自身的特点,都决定了发展文化事业必须用联系的、全面的方法来研究、解决问题。对此,我想谈六个问题,与同志们交流,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和研究。
(一)发展文化事业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我们发展文化事业的基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发展文化事业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出现了两方面问题:一是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文化事业的发展落后于文化需求的增长,这比较好理解;二是文化事业在发展,但同人民群众的实际文化需求发生了偏离,仍然不能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近几年我们在文化事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文化设施数量、广播电视普及率、出版规模等“硬性”指标都有明显的增长,这些成绩的取得都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目标和前提。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不少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文化工作的后续效果并不好。不少图书馆、文化站闲置;广播电视覆盖到贫困地区,但在这些地区的普及却非常困难;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出版物,少数民族群众买不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我们没有认真研究群众的文化需求有很大关系。在现代经济理论当中,需求决定着供给。文化需求虽然与一般性的商品需求有所不同,但也有相似的地方。特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需求当中有相当部分可以归到商品需求的范围。因此,群众的文化需求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可以通过市场来满足的文化需求,即与文化产业相对应的需求,这部分需求通过市场实现与文化产品供给的联系;二是由政府主导来满足的公益性的文化需求,即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需求。相对而言,目前对文化需求关注的重点在前者,而对后者的研究则十分薄弱,缺乏对文化需求的内容、结构、层次、方式,以及与文化需求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习俗、文化传统等重要因素的调查和研究。采取这种以主观判断为主的方式发展文化事业,不可避免的会与群众真正的文化需求发生偏离,既没有达到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目的,又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例如,在电脑比较普及的地区,通过互联网进行知识、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已经对传统的文化传播方式造成了很大冲击,满足文化需求的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如果不研究这种变化,仍然抱着固有的观念来发展文化事业,势必不能实现真正的发展。因此,发展文化事业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用全面、协调的方法认真研究群众的文化需求,这是推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
(二)发展文化事业必须处理好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文化事业的发展水平,文化事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文化事业的发展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上一个问题中,我提到发展文化事业必须重视和研究影响群众文化需求的诸多因素,而经济发展状况则是制约文化需求的结构、层次和内容的首要因素。我举个简单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经济学有一个基本原理——恩格尔系数,通过食物支出在总支出当中的比例来说明消费者个人、地区或国家的富裕程度,系数越低说明富裕程度越高。它的原理在于,人的生存需求是第一位的,当收入水平比较低的时候,大部分的支出必然是用于满足生存的需要。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其它需求如出行、休闲娱乐等才会成为有效需求。而文化需求的层次较生存需求高得多,因此,文化需求的内容、结构和层次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文化事业的发展水平、层次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某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从一般意义上看,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文化事业也比较发达;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方,文化事业的发展会比较落后。另一方面,文化事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反作用。文化的主体和直接对象是人,人同时也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在当今越来越强调人是经济发展第一要素的时代,这种内在的联系使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所以,小平同志在强调两个文明时特别指出,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发展文化事业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在一些贫困的农村地区显得尤其重要。例如,科普宣传、通过文化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已经成为很多地区使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文化事业的发展同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文化事业的发展又具有相对独立性,这是由文化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文化事业比较发达,但这只是总体上一般的概括性结论。发展文化事业有其自身的规律,经济发展水平只是发展文化事业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是首要因素,但不是全部。强调这一点的目的就是要明确,我们必须努力避免因经济发展问题而忽视甚至阻碍文化事业发展,最后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都受到影响的情况出现。在一些贫困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愿望很强烈,在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的同时,因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或者是认识上的偏差,忽视了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这种做法从长期来看,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将远远不能弥补文化事业受到侵害所带来的损失。因此,在大力发展经济同时,必须处理好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三)发展文化事业必须处理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与“一般文化”发展的关系
我用“一般文化”来表示那些不具备少数民族文化特征,而是以社会普遍接受或认同的文化内容、文化形式存在并传播的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相对于“一般文化”来说,是特殊的。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既在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形式和发展状况不同于“一般文化”,又在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主体是占人口比重较少的少数民族群众。从另一个角度看,少数民族文化与“一般文化”又不是泾渭分明、截然分开的。这里包含两层含义:纵向看,文化的融合性和包容性使少数民族文化与“一般文化”之间相互渗透,彼此都含有对方的文化因素,文化的发展正是不同民族间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动态过程。例如,汉族文化发展到今天,正是不断吸收少数民族文化因素,在演变、发展过程中与少数民族文化不断融合的结果。横向看,少数民族群众既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主体,同时也是“一般文化”的主体和受众对象。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地域差别等因素对文化的传播与交流的限制作用越来越小,少数民族在保有自身传统文化的同时,受到“一般文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而,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和从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既要重视和研究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又要重视和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与“一般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它必然受到“一般文化”发展的影响。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必须努力避免两种倾向:一是过分强调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殊性,片面地、孤立地、封闭地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二是用 “一般文化”的发展代替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由于历史条件和现实经济因素的制约,其发展的外在形式在总体上落后于“一般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中也有一些不能适应少数民族发展要求的因素,但并不是说少数民族文化自身就是落后的。必须强调,文化只有发展程度的差异而没有优劣之分,也不能把文化的主体人群的多少作为是否发展文化的判断标准。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依然是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它同时也是保护和继承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必须充分研究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充分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中促进和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因素;充分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同“一般文化”之间的联系与相互作用。在继承、保护和弘扬优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加强文化的交流、改良与创新,发展少数民族文化。
(四)发展文化事业必须遵循文化的多样性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相统一的原则
文化对社会发展方向具有前导性作用,而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多样性。二者对立统一。发展文化事业必须把促进文化的多样性与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有机地结合起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明确指出:“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多样性的具体表现是构成人类的各群体和各社会的特性所具有的独特性和多样化。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象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发展文化事业一方面要追求丰富多彩、百花齐放的局面;另一方面要牢牢把握文化发展的一个主线和文化发展的趋势,必须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先进文化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体现生产力要求、代表社会成员最根本利益、反映时代发展潮流的文化。我认为,严格来说,先进文化并不是具体的一个文化种类,不是专指某一类型的文化,而是一个蕴藏在诸多文化类型、文化内容和文化形式当中,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发展方向。如果说具有丰富多彩的文化是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外在表现形式,那么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文化事业发展的内在精髓。在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现实承载者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必须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基础和核心,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努力开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发展局面,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此,必须坚持4个“统一”:一是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性与文化建设的多样性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但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没有指导思想的一元性,文化建设就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没有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文化建设就会失去生命力和吸引力。二是坚持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特点,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是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在同其他文化的联系和交流中,在比较和鉴别中,认识和吸取世界文化中的优秀成果,是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途径。三是坚持文化传统的继承性和文化发展的创新性的统一。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世界文化的优秀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继承的目的在于发展。发展就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新才能使文化发展富有活力,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四是坚持文化要求的先进性和文化面向的广泛性的统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坚持先进性的要求,否则文化发展就会变质;在坚持文化要求先进性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文化面向的广泛性,否则就会脱离群众、失去基础,使先进性要求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五)发展文化事业必须坚持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的原则
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必须与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才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者相互影响、密切联系。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总体上我国农村的文化事业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短缺,在很多地区农民无法享受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农村文化事业与城市文化事业发展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拉大。其主要原因是:1、城乡文化发展政策失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2、城乡文化资金投入失衡,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缓慢;3、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文化消费差距不断扩大;4、城乡文化体制改革失衡,农村文化体制改革滞后,无法适应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发展不平衡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但是目前的这种不平衡已经使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与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关系明显地表现出不适应,进而影响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和文化、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4个统筹。一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规划。在制定文化发展计划、研究文化发展政策的时候,不要单纯就农村说农村,就城市说城市,应确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思路,在对文化资源的基本状况、分布地点、特色特点等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文化设施及文化生产力布局,创造协调、良好的经济、文化发展环境。二是统筹城乡文化设施建设。要从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利益、提高群众文化生活质量的要求出发,统筹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统筹城乡文化人才开发。高素质的文化人才是发展文化事业的关键。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人才匮乏,工作质量下降,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统筹城乡文化人才开发,一方面要重视城市优秀文化人才的下乡,通过完善政策,积极引导城市文化人才向农村有序转移。另一方面要重视现有农村文化人才的培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的方式,重点培养一批文化带头人,使之发挥农村文化生力军的作用。四是统筹城乡文化市场建设。要加快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市场对接。通过现代流通手段帮助农民把农村文化资源与城市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农村文化资源商品化程度,为农村文化产业的开发、进入城市市场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同时,城市文化的发展要注意更加面向农村市场、研究农民需求,根据农村市场的短缺创造有效供给,并采取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建立文化产品经销网络,把真正符合农民消费需求的各种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及时提供给农民群众。
(六)发展文化事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认识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文化体制改革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国家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文化单位内部的管理机制改革和文化管理法制化建设。文化建设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体制改革将围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积极依靠政府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由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另一方面,积极依靠市场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提供私用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多样、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国家的宏观管理体制从原来的单一的直接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向针对事业和产业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的模式过渡。一类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改革重点,其对象是公益性文化事业;一类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改革重点,其对象是经营性文化产业。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首先要实现政府职能的“三个转变”,即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主要管理“直属文化单位”向管理“社会文化单位”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管理方面的“四项基本职能”,即政策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文化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的第一步,是要根据文化单位的性质进行“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企业单位”的科学划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机制将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目标,在机构设置、人事、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改革,理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依靠国家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从而在宏观上建立一种基于市场纽带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经营性企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机制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确立其文化市场的主体地位和法人实体资格,相应的,在业务经营、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方面按照企业模式进行运做。文化管理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直接行政式管理向市场经济体制下多层次、多方位、分类管理的模式转变,客观上要求加强文化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政府行政干预的范围要缩小,但管理的职能不能削弱,加强文化法制化建设,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充分履行政府的文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内容。推进文化管理法制化,必须制定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维护公民文化权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文化执法水平。文化体制改革是新形势下推进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前提,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重视和加强文化理论研究、进一步做好文化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文化对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同经济学等“热门”学科的兴盛状况相比,近几年来对文化的研究显得比较冷清。既没有经济学那样庞大的研究队伍,也缺乏足够的政府和企业资助。直到今天,对文化的研究还没有形成一门系统的文化学,有关文化的论述,大部分都分散于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之中。这一方面是因为文化研究有其自身的特点、困难和矛盾,另一方面也和人们对文化研究关注得不够有关。文化研究与文化发展之间的不协调正是造成文化建设事业、文化工作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更进一步说,文化研究的相对滞后已经阻碍了文化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对这个问题,我想借用许嘉璐副委员长的一个观点,那就是必须进一步推动文化的自觉。在当前世界文化激荡、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文化的自觉将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与强盛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所谓文化的自觉,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认识到文化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二是认识到文化发展的规律性;三是对文化发展的未来走向进行科学预测和预设。文化的自觉,不是要求国家和民族的每一个人都自觉,而是国家和民族中有两支队伍要自觉:一是执政者,在我们国家就是各级党委政府;二是知识精英,包括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六届三中全会,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党中央对文化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表明我们中华民族已经开始文化的自觉。从目前来看,文化的自觉还需要有关方面力量的参与、支持和推动。一方面,文化理论的研究要为文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文化理论的研究与发展是推进文化自觉的重要条件。文化理论的研究不是单纯某一个学科的研究,它应该涉及政治学、经济学、哲学、历史、法律、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从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来关注和研究文化理论,推进文化理论研究的繁荣和发展,进一步促进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另一方面,做好文化工作、发展文化事业是实现文化自觉的现实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工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来统领和指导文化工作。文化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学习,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文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在研究文化的同时,希望大家给予少数民族文化更多的关注。少数民族文化理论研究和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相对于“一般文化”理论研究和工作来说,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更多。必须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理论研究和做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方面是要实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是要实现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发展。前者突出了文化发展的重要性,后者则强调了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发展的紧迫性。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必须重视,甚至更加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理论研究和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今天举办的文化论坛对进一步推动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理论研究开了个好头。让我们携起手来,进一步加强交流和研究,努力实践,勇于探索,为推进我国文化建设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本文为周明甫副主任在全国民族文化论坛上的讲话的第二、第三部分,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