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光电工程师待遇:房屋租赁纠纷事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06:52:51
我去年在哈尔滨租了一套两居的住房,是四楼。简装,实木地板。由于楼上(五楼)的人一天没有关掉水龙头,导至我租的房子个个房间(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被泡,情况很严重,地板被泡起,还有墙壁掉皮也很严重。隔避邻居也不同程度的被损害,但是数我们这个房子最严重。
据了解,五楼的房子租给了一个饭店的老板,用这个房子做宿舍用,里面住了十多个饭店的服务员。当我们去协调的时候,五楼的房主说他们不管,应该让租户所陪。但是饭店的服务员说,他们不应该陪,应该找他们的老板(即饭店的老板)。但是我的房主说:“不管此事,说让我自已去处理,他只找我,让我陪,是修也好,陪钱也好,”
我现在不明白的是,楼上漏水,我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应该由我来陪偿吗?请帮帮我好吗

应该由楼上的承担损失!也就是饭店老板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