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的离散程度教案:我以一位朋友的名义在购买了商品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3:10:05
我以一位朋友的名义在购买了商品房,房款已付清,并且二年前已经交房,但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到现在开发商仍没给业主,如果房产证过户我是按二年前的税费缴纳还是按现在的税费缴纳?如果按现行的税费缴纳,一套开发商定价四十万的房子我需付多少税费??

首先,你现在办理房产证过户,一定是要按照现在的税费来缴纳的。
按照新的二手商品房交易规定,房产不满五年出售或转让的,都要缴纳营业税,你的房产虽然开发商定价四十万,但是要经过评估机构的评估,如果两年前是四十万,现在价格一定是要上涨的。
你要缴纳营业税,为评估价格的5%,同时缴纳城建税(营业税额的5%左右)和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的4%左右),还要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左右)和契税(具体比率我不记得了)。如果房屋的评估价格高于原值,那么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整体来说,税金应该在三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