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5更换后盖:土地分类 特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23:57:48

一、土地分类的概念

土地分类是指对土地单位的类型划分。由于在一个区域范围内(如一个自然区或行政区)土地个体单位的数目很多,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逐个研究其个体特征,只按它们质的相似性作不同程度的概括,得到分类级别高低不同的各种土地分类单位,这是土地分类研究所采用的类型系统研究法。

我国劳动人民根据长期以来对土地的综合认识,常在所居住的区域划分出一些自然特点相似的各种土地地段,形成了一些没有严格分类级别的土地类型概念。例如,河北省井陉盆地的居民把当地土地分为:坪、梁、涧、川;黄土高原的居民所划分的源、梁、峁、川,也是土地类型;珠江三角洲的居民把可以种水稻的耕地称为田,不种水稻的耕地称为地,山地和丘陵统称为山或半山,实质上都是土地类型。

对土地进行分类研究是土地类型学的主要任务和重要研究课题。通过对土地类型的划分,不仅能正确认识土地现状,指出改造与利用的方向及途径,而且有助于扩大自然地理学的研究领域,发展地理学的理论体系。

二、土地分类系统

对土地进行分类研究,土地个体经过逐次地概括和归纳,结果形成分类层次高低不同的土地分类单位系列,也就是建立了一定的土地分类系统。

根据土地个体单位的多级特点,土地分类也应是多系列的,即应对每一级土地单位分别进行类型的划分,各自形成一个类型系统。以相为例,我们可以把性质相似的某些相归纳为“相种”,性质相近的相种再归纳为“相属”,性质相近的相属又归纳为“相科”。同样,性质相近的限区或地方也可以分别构成自己的种、属、科系列(图7.3)。这里对不同层次土地类型单位的划分,我们借用了生物分类的术语,而在用于实际目的的土地分类表或土地分类图例中,“种”、“属”、“科”的名称一般都被省略。

图7.3 个体单位与类型单位的相互关系

(据A.F.伊萨钦科,并作一定修改)

图7.3反映了个体单位与类型单位的相互关系。其中个体单位系列包括了等级较低的土地分级单位系列和等级较高的自然区划单位系列。

从图中可见,每一等级的个体单位都可以划分出相应该等级的类型单位系列。但是,由于个体单位系列是个体单位的逐级合并,越是高级的单位其内部结构越复杂,相似性越少。因此,在实践中,只在等级较低的土地分级单位中进行分类研究;等级较高的区域分级单位一般不作类型的划分而进行区划研究。

其次,个体单位不论任何等级都是客观的,它们都作为具体的地域个体单位而存在着,并具有空间的连续完整性,而类型单位则是分类的产物,是个体单位共同属性的逐级概括,它们都作为抽象的概念而存在。由于同一类型的个体单位不一定在空间上连续分布,因此在类型图上,每一类型多表现为一些分离的分布区。

在实际工作中,编制分类系统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顺序法,即按种、属、科的顺序直接列出分类系统。这种方法简单明了,适应性广。另一方法是两列指标网络法(图7.4),主要用于相的分类。具体做法是以纵列表示地貌形态,自上而下按低到高列出各种地貌面;横列表示土壤和植被类型,自左至右由湿润到干旱和由湿生到旱生;纵横二列交叉构成一个网络。从理论上讲,每一个格子就表示一种类型,但实际上土地类型只集中出现在AB连线两侧附近,自然构成一个系统。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有助于分析组成土地各要素的之间的相互关系。

图7.4 两列指标网络(据陈传康)

三、土地分类实例分析

1.相的分类

表7.3 鼎湖山沟床河床相型表

表7.3以顺序法列出广东鼎湖山沟床河床相的分类系统。相同的相种其地形面、水流格局、土质、土壤(变种)和植被(群丛)具有一致性,其改造利用方向与途径也大体相同。相种的划分,视具体情况而考虑各组成要素的某些主要特征。本例侧重于相的水文要素和地形要素归纳为相种,再按各相种水文特征的相似性把它们归纳为两个相属,又按地形的相似性把相属归纳为相科。如是,在相这一级土地单位中划分出了一个土地类型系列。

2.限区的分类

表7.4为北京门头沟斋堂地区冲沟限区的分类表。其中限区种是代表相同的初级地貌形态中具有相同基质的各个限区的总合;限区属是以初级地貌形态的分类为依据,对各限区种特征的概括;限区科是各限区属特征的概括。

限区相应于初级地貌形态单元。因此,进行限区分类应从分析地形入手,首先研究地表切割和起伏的规律以及正负地形交替分布规律。例如,在侵蚀地形区要先研究冲沟切割程度及其分布

表7.4 北京门头沟斋堂地区冲沟限区分类表

规律,在喀斯特(溶岩)峰林分布区要研究峰林分布与河谷地形的关系,在沙丘分布区要研究沙丘和丘间地的分布规律,然后把各种正负地形加以区别。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土地类型的划分。

3.地方的分类

表7.5 延边自治州台地地方分类表

从表7.5的台地地方分类系统中可以看出,温和白浆土台地、温凉白浆土台地等是该系统的初级分类单位,表中的“温和”、“温凉”、“温冷”等术语代表着一定的积温条件,据此概括成地方种。由地方种概括成地方属时,其分类依据是土类的相似性。由地方属概括成地方科时,其分类依据是地形的相似性。

土地类型的划分及其分类系统大体如上所述。作出分类之后应进行编号,一般作法是:

“科”用拉丁数字Ⅰ,Ⅱ,Ⅲ,……等表示;

“属”用英文字母a,b,c,……等表示;

“种”用阿拉伯数字1,2,3,……等表示。然后按科—属—种依次组合成Ⅰa1,Ⅰa2,……Ⅱa1……等等能表示科、属、种关系的土地类型符号。

土地类型的划分包含着类型的命名。关于土地类型的命名方法大致有三种:①采用当地习用的名称。其特点是简单、通俗、宜于推广应用,但有局限性,须进行挑选和加工;②采用地貌名称代替或与当地习用名称合并使用。这对非专业人员来说是较为易读的;③特征成分组合名,如由植被、土壤、地貌等决定土地特征的主要成分名称组合而成,有时还加以土地利用特征。其特点是内容较详细明了,适合于专业人员使用,但颇觉烦琐。

http://www.szland.gov.cn/%CF%C2%D4%D8/2006%C4%EA%CD%C1%B5%D8%B7%BF%CE%DD%BF%B1%B2%E2%B9%A4%D7%F7%B1%ED.xls
土地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