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项链创意设计: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20:00:13

各课学科期末考试分数*该门学科学分/总学分
比如高等代数学分3,考试得了70
现代经济管理学分4,考试得了80
那么学分基点就是(70*3+80*4)/(3+4)=75.7,
基点的话是2.57,平均分是60那么就是基点为1了

第二十五条 为便于评定学生的学习质量,采用计算学分绩点的办法。学习成绩与绩点的折算:60分成绩对应1绩点,60分以上成绩每一分增加0.1绩点,低于60分的成绩绩点为0。折算方法如下:
百分制成绩折算为绩点 五级记分制成绩折算为绩点
低于60分折合为0绩点 不及格折合为0绩点
60—69分折合为1.0—1.9绩点 及格折合为1.5绩点;
70—79分折合为2.0—2.9绩点 中等折合为2.5绩点;
80—89分折合为3.0—3.9绩点 良好折合为3.5绩点;
90—100分折合为4.0—5.0绩点 优秀折合为4.5绩点。
第二十六条 每学期结束及修业期满,应计算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包括某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如下:
(一)某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绩点数乘于学分数;
(二)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该学期全部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学分之和。
(三)修业期满的平均学分绩点=所修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的质与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学生能否毕业、能否获取学位、能否参与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二十七条 课外培养学分不列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但计入学生修业总学分。
第二十八条 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学分、绩点,均应填在学生成绩登记册中。

每个学校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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