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个子不高怎么办:<达芬奇密码>中哪些是真人真事,哪些是编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5:40:13

隐修会,骑士团,基督起源,还有一些所谓极端宗教观念(包括崇拜女性,两性结合。据说是由母系社会传下来的)都是真的。还有找到画卷(之类的)的教堂都确实存在(连它翻修过都是真的)。
上周凤凰卫视播放过一个叫“破解达芬奇密码”的节目。里面叙述了很多相关信息。建议可以到凤凰卫视的网站查找。

假的拉!!!!!没文化

基本上都素假的,隐修会存在,香港都有100多的成员- - 而有争议就是 最后的晚餐 中的 马大拉 是女的(学者认为那个时代的人物是偏于女性化)还有其他的忘了咯
关于画的解释和那么什么隐修会 应该是真的 其他就是作者瞎

基本上都是真的 隐修会 基督教的产生既发展历史都是事实 耶酥是神是后来人们提议才选举产生的 不过对达芬奇的画的剖析我个人认为过于牵强

看完了有种被骗的感觉呵呵,那本身就是一场梦,梦醒了,而我们却还在争执梦的虚实,不是有点可笑?记得它曾给你带来的感受就够了 。

小说虚构内容,无可非议,但是当故事建构于通俗的掌故和人所共仰的艺术作品上,一些意识模糊的槛外人,便会在“似层层”的铺陈中,把一些经过罗织编造、荒谬失实的传奇,堂而皇之地当作“真相”,颠倒很多关乎历史甚至生活信实的凭据。且以一个微末的小节为例:主角 Langdon 被描写为哈佛的“ symbology ”教授,从小说角度看,哈佛有没有一个“ symbology ”学系根本不是问题,是否真有“哈佛大学”的存在也无关宏旨;可是“ Symbology ”这门学问,心眼总是放在类似玫瑰象征甚至、红色蕴涵甚至意义等等的问题上,以学术的严肃性而言,就跟星相占卜不相伯仲;如果把主角写成美国一家一流大学的教授,为的是要营造其学识广博、充满智慧的印象,派他为 symbology 教授则未免不伦不类,除非是想制造荒诞的效果,否则,作者就是考验读者的常识和接受力,来个哈佛的茅山派!

作者处处着力于形容 Langdon 的历史及艺术修养,可是主角却不断在书中称李安纳度为“ Da Vinci ”,仿佛达文西就是那位画家的姓氏,其实,就如许多伟大的艺术家如米开朗基罗( Michelangelo )和拉斐尔( Raphael )般,后人一般都是称其名而不呼其姓,更何况 Da Vinci 并不是 Leonardo 的姓氏,而是他生父 Ser Piero 的家乡 Vinci , Da Vinci 是来自“芬奇”的意思。

研究意大利艺术的一位学者—— Bruce Boucher 在《纽约时报》撰写文章指,《达文西密码》出现很多错误的引导,譬如说 Langdon 在指导一班囚犯如何解读《蒙娜丽莎》时,说到画像带有“含蓄的雌雄同株的讯息”( subtle message of androgyny ),并说这种看法被“经过计算机分析的达文西自画像”证实;那是无稽之谈,因为世上根本没有一幅经被查证为李安纳度肖像的画作,而从历史文献证实,蒙娜丽莎的模特,根本就是一位女性。

“雌雄混合、男女同体”是贯彻整个故事的一个意念。主角在破案及寻宝过程中至为关键的圣杯( Holy Grail ),向来是指耶稣在最后晚餐中祝圣的杯子,可是却在这个故事中被指为代表“神圣女性”( Sacred feminine )的象征。而这位神圣的女性,正是天主教教会固有势力长期以来严加隐瞒的基督垂世的“真相”。小说借 Langdon 的话指出李安纳度的《最后的晚餐》(石上蛋彩而不是如布朗所写的温壁画)中,坐在耶稣右边,跟耶稣上半身并成“ M ”字的,根本不是传统公认的使徒约翰( John the Apostle )而是“耶稣的妻子”玛莉·抹大拉( Mary Magdalene ), Langdon 说,因为画中根本没有圣杯,那说明“ Sangreal ”并非“ San ”(圣)、“ Greal ”(杯),而是“ Sang ”(血)、“ Real ”( Royal ),是玛莉·抹大拉所代表的耶稣的血纫与承传。

小说还提到一些涉及教会过去处死女巫的数字,极度夸张,目的似乎是要说服读者相信天主教会一直以来是有这样的一个惊天大秘密,而且为了隐瞒秘密而作出很多不择手段的劣行。由于不少情节源自历史的穿凿附会,并且歪曲得迹近无道、无赖,作者布朗显然是饱受那本他以虔敬态度提了多次的 Holy Blood , Holy Grail (一九八二)的影响,不知道那本书跟许多七八十年代激进女权分子和“教会隐瞒论者”的议论般,早经学术界推翻,并被视为令人哭笑不得、不知就里的劣作。

小说反映作者对圣经、历史及李安纳度充满一知半解的误解,例如书中一个相当关键的谜团是要猜一个与原罪有关的“圆型”,作者竟把“禁果”写成“苹果”,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那是作者的轻率而非“创意”。

Boucher 对布朗此书错陋充斥的批评,我是深有同感,假若是经 Umberto Eco 作更为严谨的处理及演绎,质素将会不可同日而语,可惜布朗并不特别尊重、珍惜自己这个不错的概念,在“抛书包”(大事卖弄)之前,没做足功课。最奇怪的是许多读者竟视 Da Vinci Code 为一本具有可信性和做足考证的力作,使人啼笑皆非之余,更让人领略到“纸浆文学”原来可以如此“登峰造极”!以严肃的态度看它,会有自以为是如笔者般的人罗唆挑剔,倒不如以“口赵完松”(广东话“口赵”解作“嘴嚼”或“啃”;“松”解作“放下”或“离开”)的心态欣赏,那倒是挺过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