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生存突击海牛高达:中国杰出十大人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1 15:00:41

我认为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中华民族出的杰出人才很多,根据评判的标准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答案啊.要我说的话就该根据他(她)做的事情有益于我们民族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来评判,我首推邓下平,邓稼先,袁隆平,一代枭雄朱熔基,近代我认为仅次几人而已,其他的可能是英雄但不是人才,就象毛泽东之流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是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创意策划,联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及人民日报、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等十家主要新闻单位共同主办,旨在举荐青年人才,宣传杰出青年,树立时代楷模。自1990年面世以来,努力营造崇尚杰出、追求卓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培养跨世纪的 青年人才大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作出积极的努力。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宗旨是:发现青年人才,树立时代楷模,宣传“杰青”精神。他成功揭示了当代青年的成长成才轨迹,充分展示了杰出青年们在为全民族共同理想努力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的奋斗历程。“十杰”青年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丰满形象和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成长经历极大地激励了广大青少年脚踏实地,锐意创新,立志成才,开拓进取的热忱。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经过10年的努力探索与积极实践,不断规范举荐渠道,完善评选机制,拓展交流途径,加大宣传表彰力度,现已形成了层层选拔、逐级推报的候选人举荐渠道、专家评审和社会参议相结合的评选机制及党政关心、青年关注的良好社会环境。并且通过表彰、宣传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为当代青年树立光辉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发愤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奋发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新世纪发展和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作为当代中国青年的崇高荣誉,将继续以发现杰出人才、宣传杰出人才、表彰杰出人才为宗旨,努力营造崇尚杰出、追求卓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培养跨世纪的青年人才大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作出积极的努力。

评奖规则
评奖规则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章程

(1999年6月2日第10届评选活动组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评选宗旨

第1条 开展“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通过表彰、宣传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为当代青年树立光辉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发愤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奋发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适应跨世纪发展和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2条 18周岁至39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3条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第4条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第三章 评选机构

第5条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含海外版)、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等单位联合主办。

第6条 邀请我国老一辈革命家、社会活动家以及有关方面权威人事担任顾问。

第7条 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委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处理评选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8条 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委的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以及以团体席位参加的省级青联组织组成“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审定委员会,负责审议和评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第9条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青联秘书处),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10条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每年一届,每届依据本章程制订具体评选意见。

第11条 由各省级团委、青联根据评选意见的要求,通过直接严格的考察,提出本地区、本系统的候选人,向组委会推报。推报候选人一般不超过2名。

第12条 由组委会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30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同推报单位进行核实,在评选审定委员会投票前,将核实情况向组委会汇报,组委会酌情处理。

第13条 评选审定委员会在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认真审议、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10名当选者。

第五章 奖励方式

第14条 主办单位对评选审定委员会投票选出的10候选人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章。

第15条 主办单位对其他正式候选人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16条 举行“中国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及有关活动,进行表彰和宣传。

第17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富绅服装实业公司共同设立“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富绅基金,用于评选活动。

第18条 设立“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富绅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19条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或犯严重错误,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第20条 本章程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秘书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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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
第12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中国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适应新世纪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作出积极努力。

二、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83年7月20是以前出生)至39周岁(196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含海外版)、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联合主办。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委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委、人民团体的部门负责同志、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省级团委、青联和总政组织部等推报单位与评选审委员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12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推报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报人选

各推报单位根据下发的评选意见的要求推荐1至2名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并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3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通过新闻媒体将30名候选人及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网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在30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各推报单位在评委会投票前对候选人进行通讯投票,每张得票按0.2票计入最终得票结果。

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组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人士作为评委,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的报告;听取网站对候选人反馈意见的报告。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结合先期进行的各推报单位的投票结果,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12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五、实施要求

1.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与本地区、本系统已经开展的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在符合推报条件的基础上,要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突出业绩的人选。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须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考察结束后,省级团委书记会议省级青联主席会议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加盖团委青联公章)。

3.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正本各3份,复印件50份,并提供电子版软盘。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省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省经团委或青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4.推报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各4张(带底片),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至少各5张(一式一张)。

5.所有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6.推报单位推报2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同一人选不能连续3次推报。

7.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8.各推报单位要在9月5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9.30名候选人确定后,有候选人的推报单位负责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个人资料带,录像带要求使用专业制式,片长3分钟左右,并附解说词文字稿。

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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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情况
第十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情况

第十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自1999年6月2日拉开帷幕,组委会对本届的评选办法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在根据以往评选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推报环节上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各推报单位要对候选人人选进行直接考查,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推报意见,对推报中提及的奖项和有关指标,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

7月25日推报工作截止,经全国评选办公室形式审核,共有35个单位推报的55名候选人最后入围。这些候选人分布在科技、教育、农业、文化体育、医药卫生、企业金融、社会服务、解放军、武警、公安等领域和系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8月16日,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的组织委员会在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定,确定其中30名同志为正式候选人,并在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科技日报等媒体上登载正式候选人事迹简介,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开征异。

9月25日,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中央部委、群众团体等机构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47人组成的评选审定委员会在京举行评审会,投票产生了本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丁榕等10名同志当选为第十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王征等20名同志获第十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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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评选意见
第13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中国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新世纪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作出积极努力。

二、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39周岁(196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含海外版)、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联合主办。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委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委、人民团体的部门负责人、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省级团委、青联和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等单位与评选审定委员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13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

推报单位根据评选意见的要求推荐1至2名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评选办公室根据需要请有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或团委和有关单位推荐人选。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3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通过新闻媒体将3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网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在30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各推报单位在评委会投票前对候选人进行通讯投票。

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组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人士组成评委会,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观看候选人事迹录像;听取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听取网站对候选人反馈意见的报告。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

综合先期进行的各推报单位的投票结果,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13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五、实施要求

1、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考察结束后,省级团委书记会议或省级青联主席会议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加盖省级团委或青联公章)。

3、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正本各3份,复印件50份,并提供电子版软盘。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省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省级团委或青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4、推报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4张(带底片),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至少5张(一式一张)。

5、所有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6、推报单位推报2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同一人选不能连续3次推报。

7、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8、各推报单位要在7月20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9、30名候选人确定后,有候选人的推报单位负责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事迹录像片。录像带要求使用专业制式,片长3分钟左右,并附解说词文字稿5份。

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和爱宏、次旺平措、赵丹宇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全国青联秘书处,邮政编码:100051

电话:(010)85212356,85212067

传真:(010)85212371,85212232

E-mail:wpc1973@sina.com,danyu0032@sina.com。

历届获奖情况
历届获奖情况
第八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第八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乌兰 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蒙医五疗科主任

叶龙 福建省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冯巩 中国广播艺术团演员

李永波 国家体委训练局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

李建保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吴国迪 浙江省中国中轻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

沈方泉 第二炮兵某部副营长

赵满堂 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科委科技开发中心主任

战连传 武警山东总队济南市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简纯林 海南省国营西联农场场长

历届获奖情况
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乌力吉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所材料研究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朱重庆 浙江省萧山市航民实业公司总经理

李志军 解放军某部主治医师

杨 露 武警云南总队二支队排长

杨建秋 河北省邢台地区内邱县农民、农艺师

张 奇 解放军某部班长

张喜武 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大雁矿务局一矿矿长、工程师

林 莉 国家体委游泳队运动员、国家一级运动健将

周 林 云南省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贺学禹 湖南省浏阳县白沙乡千秋村小学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历届获奖情况
第九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第九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小香玉 青年豫剧表演艺术家

刘金虎 宁夏金龙集团总裁

吕植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副教授

李小松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孟富强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昝圣达 江苏通州兴东镇黄金村党支部书记

柏耀平 海军某部参谋长

贺业军 唐山豪门集团公司总裁

袁亚湘 中科院计算数学与科学工程计算研究所所长

谭和平 重庆云阳县故陵镇故陵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