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am大屏幕模式:故意伤害导致重伤,是否需要公安机关抓捕到嫌疑人之后才能鉴定伤势,可否直接到法院起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5 02:42:08
故意伤害导致重伤,是否需要公安机关抓捕到嫌疑人之后才能鉴定伤势,可否直接到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的抓捕时间有没有时间限制?会不会一直托下去不作为
事实经过很清楚,嫌疑人也知道是谁(高三在校生),但是已经逃逸,多次询问公安局,称正在追捕,要求鉴定伤情,公安局说需要受害人伤势复原后才给签字作鉴定。(自己在医院检查的结果是颅脑硬膜外出血六七十毫升)是不是想起诉只能由公安局移交检察院??现在有无其他解决方法

鉴定伤情是否必须由派出所所长签字后才能去公安局找法医鉴定?

伤情鉴定不以抓获犯罪嫌疑人为条件.如果嫌疑人是谁都不知道,或者没有抓到,打官司没有多大意思.公安破案没有时间限制.

当然先要鉴定伤势
如果没抓到人你起诉个什么?没有对象
抓捕当然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也可以起诉公安的不作为了

没有抓到嫌疑人你到法院起诉谁呀,如果知道起诉谁就直接告诉警察不就得了吗,
另外,重伤不是自诉案件,不能直接起诉到法院,要由公安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
对于不在押的,没有逮捕的嫌疑人公安何时抓到没有时间限制,
及时做伤情鉴定,这和抓没抓到人是两回事,你把伤情鉴定做了.

"故意伤害导致重伤,是否需要公安机关抓捕到嫌疑人之后才能鉴定伤势” 没有鉴定你怎么知道是重伤啊?当然先鉴定啊!不能到法院起诉!必须由检察院起诉(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