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扑克平台排名:代位继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16:46:40
一位老同志只有一个儿子,由于儿子的智力有欠缺,行为能力不完全,“缺心眼”。现在老同志想把遗产赠给孙子,请问这属于代位继承吗?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吗?

楼主所说情况,属于遗嘱继承。不是代位继承。不过,立嘱人是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的,一般来讲,遗嘱是有效的。
但是,有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该老同志的儿子无行为能力,缺乏必要的生活来源,该老同志应该为儿子留下必要的份额。
当然,鉴于其子的情况,可以在立遗嘱时指定孙子为代管人,同时代为照顾儿子。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已亡父母继承财产。比如老同志的傻儿子死亡,其孙子可以代位继承。但是他儿子还在世,不存在代位继承问题。
我们国家是承认遗嘱的效力的,老同志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留给自己的孙子,但是注意,如果继承人缺乏生活来源应当为其保留维持生活的基本分额。就是说即使立遗嘱,也必须为其行为能力不完全的儿子留一定财产以维持生活。

这叫立遗嘱,不叫代位继承,本案中如果儿子死亡,由孙子继承才叫代位继承。

不属于代位继承,但可以赠给他的孙子,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