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个人形象管理:法律问题,发生在学校里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1 05:37:18
高三的一位来至 村里的同学 ,他当上了组长,老师叫他收作业,然后1个女同学没写作业,这位组长像老师报道了他没交作业,然后老师像这位女同学上政治课,这位女朋友把事情告诉他的男朋友,他的男朋友想教训一下这位组长,在放学期间,找了好几位同学,一起打这位组长,结果这位组长忽然之间反抗,抢起打这位组长的棒子,然后往这个带头打这位组长的头部猛砸一棍,结果这位带头打他的同学,被打了一棒,医院检查 重型脑震荡,然后学校也没做什么提示,好象就当没事情发生一样,这位带头打组长的家长起诉学校管理不严格,结果学校把这位被打的组长给开除了,请问这样的批判合理么,

看的出楼主不是那个组长就是组长的朋友,不过,从法理上说,组长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是有问题的,从中立的角度看有防卫过当的可能。组长夺过殴打人的棍棒是正当防卫,但是,打殴打人的头部就有问题了。有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的嫌疑。如果是抗击殴打人的躯干部分更接近正当防卫。而且,作为高三的学生,年龄也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追究,组长应该感到庆幸。重伤人没有报案吗??如果我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会考虑立案处理了。。。。。。。。这不是开除不开除的问题,而是,犯罪与否的问题啊。。。。。。

绝对不合理,可以起诉学校.这件事情无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不合理!属于正当防卫吧,这种人渣打死一个算一个,绝对不屈服与暴力与蛮权!我永远支持他!

不合理,可以起诉学校要求恢复学籍。

同意,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