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装店设计说明50字:违约与侵权竞合一定发生在同一主体上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9:40:47
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往往会有三方出现。一方为受害人,另两方分别为侵权人和违约人。请问这可以算是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吗?

能说具体一点吗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是以合同为参照标准,从当事人本身的违约行为中延伸而来。侵权责任则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社会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是从当事人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中产生。两种责任都是因非法行为而导致的民事责任。
  这两种责任在社会行为中会发生竞合现象。当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同时又构成侵权行为时,由于同一行为事实同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同一受害人由此同时产生了以同一给付内容为目的的多个请求权,即发生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我国《合同法》明确承认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请求权,而不能同时行使两个请求权。但《合同法》对受害人选择权的行使并没有限制,这点颇为欠妥。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债权人不得双重请求已为共识,但针对受害人选择行使请求权的无限制可能造成的损害合同拘束力和合同法价值的不良作用,对责任竞合的处理仍应遵循一定的原则。相关理论的学说有:
  一是法条竞合说。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都是侵害他人权利的不法行为,二者在本质上并无差异,侵权行为是违反权利不可侵害的一般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反当事人约定的特别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侵权行为的特别形态。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与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因此,当同一行为事实同时具备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时,依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只能适用合同责任规范,只产生合同上的请求权,无主张侵权行为请求权的余地。
  二是请求权竞合说。同一事实具备侵权行为和债务不履行的要件时,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两个法律规范均能适用,并产生两个独立并存的请求权,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一行使。
  三是请求权规范竞合说。同一事实同时具备债务不履行和侵权行为的要件,并且均以损害赔偿为给付内容时,并不产生两个独立的请求权。实质上,仅是由两个法律基础支撑下的一个请求权,统一的请求权内容应结合两个法律基础规范而决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了在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情况下,权利人在实施权利救济时享有选择权,要求权利人只能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间择其一而选。相关诉权的行使也存在选择上的问题。恰当的选择才能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一、应考虑诉讼时效。合同违约之诉,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而人身受到伤害的侵权赔偿之诉,诉讼时效为一年。二、应考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约定的法院管辖;因侵权损害提起的侵权之诉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三、应考虑请求赔偿的金额。违约诉讼索赔一般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以及预期可获利益。侵权诉讼索赔一般依法律规定为准。四、应考虑举证责任。诉讼当事人负有对自己的主张予以举证证明的责任。在违约诉讼中,请求权人须举证证明对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事实、因违约造成自身损害的事实、损失计算依据及自身损害和对方违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在侵权诉讼中,如果是一般侵权,权利人应证明对方侵权给自己造成损害的事实、损失计算依据及损害与侵权行为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是特殊侵权责任,则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