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实验指导书答案:A的狗咬了B 的牛,导致牛撞伤了C,作为C 的代理人,这个官司应该怎么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5:46:51

首先因认清责任 我认为应找直接伤害c的人,也就是牛的主人b,算是饲养的动物伤人,向主人索赔
而b可以像狗的主人a,要补偿是他的狗引起牛的惊乱,导致撞伤c有因果联系

法学院法老周捷的回答很精到,先景仰一下。
我补充一句,上面的回答是实体问题,诉讼的时候要起诉直接侵权人,即B,并将A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直接将B和A列为共同被告。

属于特殊侵权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依法由动物饲养人或保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

这种特殊侵权的发生是饲养动物出于本能致人损害,如人以动物为工具致人损害,则是一般侵权行为,不是特殊侵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这种特殊侵权的饲养人有两种免责事由:1,受害人的过错;2,第三人的过错。

本案中受害人并没有过错,直接致受害人损害的是B饲养的牛,因此,如果没有第三人的过错,那么B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A的狗咬B的牛是否是第三人的过错?我认为应当是,正是第三人A没有管理好他的狗,致使狗咬了B的牛,A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的后果应当由A承担。A的过错在法理上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本案中,由于第三人A的过错,才导致B的牛撞上C,因此,B饲养的牛虽致人损害,却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免责。而由过错第三人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应该起诉A,B作为第三人

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