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评论盗墓笔记: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抢劫受到伤害是否算工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7:49:41
1抢劫犯恐怕是找不到了,我提起诉讼有意义么?
2(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以举例说说有哪些情形么?

肯定不算,只能向抢劫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了,看看一下条文就知道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不能算。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才是工伤。也就是说,受到非机动车事故(譬如被人力车撞伤)和其他伤害均不是工伤。

算,上下班途中的交通意外等都应该算。

不算工伤。

不算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