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r20丛林滑流:上课时小孩子眼睛受伤 责任在老师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3:39:17
上课铃刚响,小学二年级的孩子被另一小孩丢东西打在眼睛上,致使眼睛失明,那这个责任除了丢东西的小孩监护人要负责外,学校是否也有责任,老师呢是否也得赔偿损失呢
请给出专业性的答复好么,笼统的说法,貌似我心里也有,唉。

要看学校有无过错,学校有无过错在于当班老师是否尽到了保护义务,举证责任在学校。如果学校无法举证,那么,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实施侵权行为的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应当承担孩子危害行为的民事责任。

建议你同时将实施侵权行为的孩子的监护人、学校都作为被告。。。。。。学校必须证明其尽到了保护义务,才能免责,否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补充责任人是指侵权人无法赔偿或赔偿不完全后,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www.mslv.net/jts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55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赔偿的法律依据是第十九条以后。。。。。。。

我认为和老师没关系,因为老师已经对孩子教育到位了,但是班上学生多,面积大,孩子小,好动,不听话。老师还得一心一意地讲课,还得一心一意地看学生,很难的。

老师无责任,学校有责任。

学样是有责任的

详情请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