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考研3年模拟在哪买:网站侵权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10:15:11
我的网站还没有报ICP审核,如果别人把我的网站全部拷贝,然后更改logo,放到他自己的域名地址上大行宣传,赚取利益。这样算不算侵权?如果通过了ICP审核,算不算侵权?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ICP审核与否。他这样做都是侵权。但是如果打官司很难。证据很重要。网上的东西太多雷同的了。怎么样证明你网站的内容具有唯一性呢。

本身网站较没办法让相关机关证实你有版权或是原创,所以一般都较难。

侵权和ICP备案没有必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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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律师一段话:

你们网站下载其他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再复制到你们的网站是否属于侵权,要看你们所复制的文章是否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对互联网络上的各类资料和文章是否享有著作权,法律界人士有着不同的看法。只是我认为,无论将互联网上的文章作何种分类,可以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互联网上的文章也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受著作权法保护。这种观点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也明确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互联网络上的文章,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因此互联网络上的文章也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作品的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别的网站上的文章依法享有著作权。你们网站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就到别的网站上下载文章然后粘贴到你们的网站,显然属于侵犯别人著作权的行为,别的网站理所当然地会要求你们停止侵权或者要求你们赔偿损失。

当然,《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今后你们网站在使用互联网上的资料时,要依法使用。

尚律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