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润化妆水1号2号区别:变更姓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16:03:55
由于我现在读大学的姓名(赵小兰,并且已经入了广东省教育局的档案)与我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甘木兰)不一样,即将造成我毕业证的名字与我身份证的名字不同。前几天回广西省平南县老家(我现在在广东一高校就读)申请变更姓名,但是广西省平南县公安局户证科的人说要我的生父、生母以及继父(我是由于生父生母分离,但没有正式离婚,而随生母到广东继父处读书的,但在没有入户的情况下用另外个姓名(连姓都不同)读书至今的,)到县的司法出个变更姓名证明。然而,我的生母和继父已经于前年迁移到美国了,短时间内是无法回来的,而且也没有那个经费回来,也就是说,那个所需的(真的是所需?还是只是地方公安局的自私的“规定”)证明是搞不了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第十八条规定:18周岁以上公民

需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本人今年已24岁,不是我自己去申请就行了吗?而且我是确实有需要更改的,不是说图吉利不好听什么的,为什么一定要父母的证明搞得如此麻烦!!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您的观点我完全同意,可能您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钱!
如果您以前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可以私下多多练习。

没办法滴
社会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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