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的英文单词怎么写:国有企业职工长期借用单位资金是否够成挪用公款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11:06:18
某国有企业供销员张某,因差欠业务款数万元(已过追诉时效),单位决定停发其工资。由于张某经手采购的生产资料对企业的生产非常重要,企业不能停止他的工作,又不能找人替代。于是企业与张某签订供货协议,由张某负责向企业供货。此后张某筹集了部分资金开始经营,数年间又在单位借款数十万元,这期间张某的身份一直属该企业职工,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够成挪用公款罪
该企业现已解体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三个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2)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你现在说的是借款,我认为关键在于看他有没有正常的借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