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蜗牛系列功效:员工工作时间打闹致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16:39:27
我公司两员工在工作时间互相打闹,导致一人脚踝骨折,我公司应负那些责任?医疗费用应该怎样处理?该员工如果起诉我公司,我们负有那些责任?谢谢~

首先,这个事情不是一件大事,还是要说明以下:
第一,你们制度是要求是谁负责,管理人员要负一定的责任,
第二,不知道你给他们入保没有,如果入保了,这事情就简单了,
第二,如果没有入保,可以,两名员工各30-40%公司,出20-30%,
该员工起诉你们,你们可以说,我们制度里说明,如果是打闹导致自己受伤的,均有双方负责,如果由厂方导致员工致伤的,应该由厂方全全负责,现在你就要制定一下条例,予以说明,
你们应该负什么责任:应该是他们部队的责任人再次负管理失控导致,没有对员工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或者是要求,同时,因为员工是在你们那里受的伤,所以,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同时,你们入保了,做事情就没有这么麻烦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员要不过要求,一看好病,二赔点钱,可是另外一名员工要负更大的责任。

仅供参考!

你如果有明确的对员工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话,不予给任何钱的,当然处于人道主义看望一下是完全可以的。

医疗费全包,就不会起诉。起诉的话,估计也得输,因为可以诉公司对员工管理不善。

北京有过一个案例,一个手术室的麻醉师不在岗,老婆要生产,让同事回家自己接生,由于麻醉剂使用不当(他怕老婆疼),老婆终生瘫痪。后产妇起诉了医院对员工管理不善,获赔20万rmb。

我对你的建议是直接按照上班时间不认真工作进行管理,让他们自己写一份事实说明,然后依此让其中一方对另一方赔偿,这样和公司无关。

公司可先不予主动赔偿,如果法院判赔,公司再去起诉有过错的打闹员工,向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