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芭比公主小游戏:袁家渴记 翻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0 11:50:46
我要全文翻译,谢谢!
原文如下:

由冉溪西南水行十里,山水之可取者五,莫若钻鉧潭。由溪口而西,陆行,可取者八九,莫若西山。由朝阳岩东南水行,至芜江,可取者三,莫若袁家渴。皆永中幽丽奇处也。
楚越之间方言,谓水之反流为“渴”。渴上与南馆高嶂合,下与百家濑合。其中重洲小溪,澄潭浅渚,间厕曲折,平者深墨,峻者沸白。舟行若穷,忽而无际。有小山出水中,皆美石,上生青丛,冬夏常蔚然。其旁多岩词,其下多白砾,其树多枫柟石楠,樟柚,草则兰芷。又有奇卉,类合欢而蔓生,轇轕水石。每风自四山而下,振动大木,掩苒众草,纷红骇绿,蓊葧香气,冲涛旋濑,退贮溪谷,摇飃葳蕤,与时推移。其大都如此,余无以穷其状。
永之人未尝游焉,余得之不敢专焉,出而传于世。其地主袁氏。故以名焉。

【译文】
臣从记载上看到天后在位的时候,有个同州下圭人叫徐元庆的,父亲徐爽被县吏赵师韫杀害,终于能够亲手杀死父亲的仇人,然后自缚其身,投案认罪。当时谏臣陈子昂提出建议:主张将他处以死刑,而后在他家乡予以表彰;并且请求将这一案例载入律令,永远列为国家法典。臣个人认为这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用以防止暴乱。按照“礼”来说不许残害虐杀,凡是做儿子的不应复仇而复仇的,要处以死刑而不能赦免。“刑”的根本作用,也是用以防止“暴乱”,按照“刑”的规定不许残害虐杀。凡是做官的,杀害无辜之人,要处以死刑而不能赦免。“礼”与“刑”的本质相同,而具体运用的对象和方法却不一样,表彰和惩处是不能同时运用到一件事情上的。惩办应当表彰的,这就叫滥杀,是严重亵渎刑法的尊严啊;表彰那应该惩处的,这就叫错赏,是严重破坏礼仪的规范啊!如果以这种做法来宣示天下百姓,传给后代子孙,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弄不清前进方向了,避免祸患的人就不知怎么处世了,用这个建议来做为国家的法典,行吗?
圣人的原则是彻底弄清事理以决定赏罚,根据情由来正确地加以赞扬或贬斥,统一于一个标准而已。假使调查审理了事情的真假,辨明了它的是非,研究了事情的发生而探求它的起因,那么“刑”与“礼”的运用,就能明确地加以区别了。为什么呢?假如元庆的父亲,没有犯下违背国法的罪行,师韫对他的诛戮,只是因为个人之间的怨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对无辜的人加以迫害。州里的长官不去追究他的罪行,刑部的官员不去加以责问,上下都蒙骗包庇。冤屈的呼叫充耳不闻,而元庆能够认为和杀父的仇人一起活着为耻辱,以为身带武器时刻准备报仇是合乎礼义,想方设法,来刺穿仇人的胸膛,正直坚强,严格要求自己,即使丧命也不遗憾,这正是遵守礼而实行义啊。执政的官员应该惭愧,向元庆道歉还来不及,又怎么能去处死他呢?或许元庆的父亲,确实有罪,师韫对他的诛戮,不违背国法。这就不是死在官吏的手中,而是死于国法啊。国法难道可以仇视吗?仇视天子的法令,而杀害奉行法令的官吏,是骄顽凶横、犯上作乱啊。逮捕他并处以死刑,正是用以明正国法,又怎么能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议状中说:“人必定会有儿子,儿子也必定有双亲,因为爱自己的双亲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状态谁来解救呢?”这是太不明白“礼”了。“礼”所说的仇,是怀着冤屈悲痛而无处申诉啊,不是指的犯罪违法,陷于死刑之中。若说:“他杀了人,我就杀死他。”不去评断是非,不过是欺负孤单力弱的人罢了。这违反经典、背离圣人的教诲不是太过分了吗?《周礼》说:“调人的职务就是负责处理人们之间的怨仇的。”“凡是杀人而符合义的,便命令死者亲属不许报仇,假如报仇使处死。”“有为报复而杀人的,全国的人都仇视他!”又怎么会发生因爱自己的父母而互相仇杀的事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罪不当诛而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罪合该死;儿子报仇,这是会引起不断地互相仇杀的行为,虽然报了仇但却消除不了祸害。”现在如果能采取上述原则来审断双方的相杀。就符合礼了。
况且不忘父仇,是孝;不惜一死.是义。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规定,尽了孝道并为义而赴死,这一定是个通达事理而明白道义的人。通达事礼明白道义的人,难道他会把王法看做仇敌吗?陈子昂反而主张把他处死,亵渎了刑法,败坏了礼义,它不能列为国家法典,是十分清楚的。
请求把我的议状,附于律令之后。有审理这类案件的,不应当按照以前陈子昂的意见去做。谨对此提出上述建议。
【原文】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圭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对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昔日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世。若日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以向,违害者不知所以立,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音厌)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难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以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于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自己看吧!

【原文】
由冉溪西南,水行十里,山水之可取者五,莫若钴鉧潭;由溪口而西,陆行,可取者八、九,莫若西山;由朝阳岩东南,水行至芜江,可取者三,莫若袁家渴;皆永中幽丽奇处也。
楚、越之间方言,谓水之支流者为「渴」,音若「衣褐」之「褐」[1]。渴上与南馆高嶂合,下与百家濑合。其中重洲、小溪、澄潭、浅渚[2],间厕[3]曲折。平者深黑,峻者沸白[4]。舟行若穷,忽又无际。有小山出水中。山皆美石,上生青丛,冬夏常蔚然[5]。其旁多岩洞。其下多白砾[6];其树多枫、柟、石楠、楩、槠、樟、柚;草则兰、芷,又有异卉,类合欢而蔓生,轇轕[7]水石。
每风自四山而下,振动大木,掩苒[8]众草,纷红骇绿,蓊葧[9]香气;冲涛旋濑,退贮溪谷;摇颺葳蕤[10],与时推移。其大都如此。余无以穷其状。
永之人未尝游焉,余得之,不敢专[11]也。出而传於世。其地主袁氏,故以名焉。
【注释】
1. 音若衣褐之褐:此六字疑为注文,不应列为本文。
2. 渚:水中小洲。
3. 间厕:交错夹杂。
4. 峻,急流;沸,沸腾。
5. 蔚然:草木茂盛貌。
6. 白砾:白色碎石。
7. 轇ㄐㄧㄠ轕ㄍㄜˊ:交错纠缠貌。
8. 苒:轻柔。
9. 蓊葧:浓郁。
10. 葳蕤ㄖㄨㄟˊ:草木茂盛,枝叶下垂貌。
11. 专:独享。

课文参考译文

自从我遭到贬谪,居住在永州,心中一直忧惧不安。读书之余,缓缓散步,漫无目的,到处转悠。与同伴爬高山、钻深林,迂回曲折的山间小溪,深幽的泉水,怪异山石。无论多远, 我们都去。一走到那些地方,我们便拨开野草,席地而卧,倒酒痛饮,不醉不罢。喝醉后便相互枕靠着睡在地上,很快就进入梦乡。凡是心中能想到的,睡梦中都能出现。醒来之后就回家。我原以为永州山水中稍有特异地方,都已被我游览了。殊不知还有个奇异独特的西山。

今年九月二十八日,由于坐在法华寺西亭,遥望西山,才使我发现西山胜景,大为称异, 我于是带着仆人越过湘江,沿染溪而行,砍去丛生的灌木,烧掉杂乱的茅草,不达到西山之巅决不罢休。攀援着树枝爬上山顶,两腿叉开,席地而坐,几乎几个州的土地都聚集在我的座下:高低不平,空阔低洼,连绵起伏,不可胜状;有的像是蚂蚁窝,有的像是蚂蚁洞。看似尺寸之间,实则千里之外,全都聚集眼前,没有逃脱隐藏的。青山绿水,相互萦绕,与遥远的天际相接,环看周围,都是这样。看了这些,才知道这座山确实特立不群,与一般的小土丘大不一样。不知不觉中我的身心与天地间的浩然之气隔化在大自然中,已不知道哪里是尽头了。我于是拿起酒壶,斟满酒杯,畅怀痛饮,醉倒在地。不觉间日薄西山,苍茫暮色,自远而近,慢慢地天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了,而我却了无归意。真是形神俱忘,无拘无束,好像已经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我这才认识到过去等于没有游览,真正的游览从现在开始。所以我特意把这件事记下来,这一年是元和四年(809)年。

【原文】
由冉溪西南,水行十里,山水之可取者五,莫若钴鉧潭;由溪口而西,陆行,可取者八、九,莫若西山;由朝阳岩东南,水行至芜江,可取者三,莫若袁家渴;皆永中幽丽奇处也。
楚、越之间方言,谓水之支流者为「渴」,音若「衣褐」之「褐」[1]。渴上与南馆高嶂合,下与百家濑合。其中重洲、小溪、澄潭、浅渚[2],间厕[3]曲折。平者深黑,峻者沸白[4]。舟行若穷,忽又无际。有小山出水中。山皆美石,上生青丛,冬夏常蔚然[5]。其旁多岩洞。其下多白砾[6];其树多枫、柟、石楠、楩、槠、樟、柚;草则兰、芷,又有异卉,类合欢而蔓生,轇轕[7]水石。
每风自四山而下,振动大木,掩苒[8]众草,纷红骇绿,蓊葧[9]香气;冲涛旋濑,退贮溪谷;摇颺葳蕤[10],与时推移。其大都如此。余无以穷其状。
永之人未尝游焉,余得之,不敢专[11]也。出而传於世。其地主袁氏,故以名焉。
【注释】
1. 音若衣褐之褐:此六字疑为注文,不应列为本文。
2. 渚:水中小洲。
3. 间厕:交错夹杂。
4. 峻,急流;沸,沸腾。
5. 蔚然:草木茂盛貌。
6. 白砾:白色碎石。
7. 轇ㄐㄧㄠ轕ㄍㄜˊ:交错纠缠貌。
8. 苒:轻柔。
9. 蓊葧:浓郁。
10. 葳蕤ㄖㄨㄟˊ:草木茂盛,枝叶下垂貌。
11. 专:独享。

课文参考译文

自从我遭到贬谪,居住在永州,心中一直忧惧不安。读书之余,缓缓散步,漫无目的,到处转悠。与同伴爬高山、钻深林,迂回曲折的山间小溪,深幽的泉水,怪异山石。无论多远, 我们都去。一走到那些地方,我们便拨开野草,席地而卧,倒酒痛饮,不醉不罢。喝醉后便相互枕靠着睡在地上,很快就进入梦乡。凡是心中能想到的,睡梦中都能出现。醒来之后就回家。我原以为永州山水中稍有特异地方,都已被我游览了。殊不知还有个奇异独特的西山。

今年九月二十八日,由于坐在法华寺西亭,遥望西山,才使我发现西山胜景,大为称异, 我于是带着仆人越过湘江,沿染溪而行,砍去丛生的灌木,烧掉杂乱的茅草,不达到西山之巅决不罢休。攀援着树枝爬上山顶,两腿叉开,席地而坐,几乎几个州的土地都聚集在我的座下:高低不平,空阔低洼,连绵起伏,不可胜状;有的像是蚂蚁窝,有的像是蚂蚁洞。看似尺寸之间,实则千里之外,全都聚集眼前,没有逃脱隐藏的。青山绿水,相互萦绕,与遥远的天际相接,环看周围,都是这样。看了这些,才知道这座山确实特立不群,与一般的小土丘大不一样。不知不觉中我的身心与天地间的浩然之气隔化在大自然中,已不知道哪里是尽头了。我于是拿起酒壶,斟满酒杯,畅怀痛饮,醉倒在地。不觉间日薄西山,苍茫暮色,自远而近,慢慢地天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了,而我却了无归意。真是形神俱忘,无拘无束,好像已经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我这才认识到过去等于没有游览,真正的游览从现在开始。所以我特意把这件事记下来,这一年是元和四年(8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