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佐解说侠盗飞车六:韩愈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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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唐“古文运动”的著名倡导者、对古文运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大儒韩愈主张“儒学复古”,以辟佛道为号召,乃一时思想文化界反宗教迷信的领袖人物。

  他写的《谢自然》对神仙飞升进行了揭露与讽刺,也写过《李于墓志》这样的强烈批判丹药之害的文章。请看他对丹药之害的描写:

  “……从受药法,服之,往往下血。比四年,病愈急,乃死。……余不知服食说自何世起,杀人不可计,而世慕尚之益至,此其惑也。在文书所记及耳闻相传者不说,今直取目见亲与之游而药败者六七公,以为世诫……”(《韩昌黎集》卷三四)接下来,韩愈一一提到这些服药而死的人中毒所受的苦痛,并感叹他们至死不悟的可悲。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深明丹药之害的人,却恰恰是死在了丹药之毒上。

  白居易在他的《思旧》诗中写道:“闲日一思旧,旧游如目前。再思今何在?零落归下泉。退之服硫磺,一病迄不愈。微之炼秋石,未老身溘然。杜子得丹诀,终日断腥膻。崔君夸药力,经冬不衣绵。或疾或暴夭,悉不过中年。惟余不服食,老命反延迟……”(《白氏长庆集》 卷三二)

  这里的“退之”指的正是韩愈。其余“微之”是元稹,“杜子”乃杜元颖,“崔君”即崔玄亮,都是当时名重一时的名士。

  然而,自宋以来,儒家学者一再为韩愈之死辨白。洪兴祖《韩文公年谱·元和十年》附录《增考》中引方崧卿的话力陈白诗中的“退之”是指卫中立而非韩愈。后来历代学者都以此为然。考其说法,证据大致有三:一是韩愈在上所引的《李于墓志》以及多篇文章中曾痛数丹药的危害,谅不致再饮服。这是比较有力的。二是韩愈自言“寿出其兄会”,李翱在他的《韩公行状》(《李文公集》卷一一)中虽然没有写到韩愈是怎么死的,却提到过韩愈说自己的伯兄“晓方药,食必视《本草》,年止于四十二。余疏愚,食不摘禁忌,位为侍郎,年出伯兄,……如又不足,于和而足”的话。另外,还有张籍《祭退之》中说“公有旷达识,生死为一纲”等等,可见他深知止足,不致失此大节。这一点就有些想当然了。第三点原因是最扯的,说是白诗中列的其他人不能和韩愈并列,所以韩愈是不会出现在该诗中的。

  但是,如果不为“贤者无暇”的腐儒观点迷了眼睛的话,我们就能从历史中考察出一个真像来。

  首先,在《李于墓志》中,曾写到一种炼丹的方法“其法以铅满一鼎”正是铅汞一派合炼的具体方法,这说明韩愈是深知丹药炼法的;如果说知道方法并不代表炼制服食的话,那么同一篇文章中提到友人孟简给他“秘药一器”则说什么也无法掩饰过去了。试想,如果韩愈真的那样嫉“药”如仇,友人给他炼药的用具又做什么呢?这岂不是给他找不痛快呢吗?还有,韩愈晚年的《寄随州周员外》中写“金丹别后知传得,乞取刀圭治病身”(《韩昌黎集》卷一〇),已经是明明白白地把话说出来了。关于这一点是为韩愈晚年好药的有力证据一事,早在宋时就已经有人提出来了。

  其次,韩愈一生是为纯儒,这我们是不否认的。他力辟佛道,我们也没有丝毫异议。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唐代,炼丹已经不是单纯的一种宗教行为了。比如在1970年西安出土的盛唐晚期遗物中,就有丹砂、钟乳石、紫石英、琥珀等炼丹药物和炼丹器、温药器、研药器等物品。炼丹,在道家的用途本来是求长生,可是时人却拿它来陪葬,认为人死后也会用到,这说明炼丹术在当时已经脱离了单纯的宗教活动而变成了一种社会上流行的风气。同时,查《太平广记》,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和尚炼丹的例子,这就更能说明炼丹已经发展成为社会行为了。

  最后,要说的是一点不甚光彩的证据。五代时的陶糓说:“昌黎公愈晚年颇亲脂粉。故事,服食用硫磺末搅粥饭啖鸡男,不使交,千日烹庖,名火灵库,间日进一双焉。始亦见功,终致绝命。”(《清异录》卷二)这当然是小说家之言,不足尽信的。然而我们能确实知道的是韩愈家的确蓄养女乐,他又真的是服食硫磺而死的。

  韩愈之死,连《韩文公神道碑》和《韩文公墓铭》中也没有说明。时人似乎只有白居易含含糊糊的说了那么一句,却又引来后人无限的附会。想来若是病死,写墓志时大概未必要那么避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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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思旧》诗云”退之服硫磺,一病讫不痊"。而韩愈对道教和佛教都非常的排斥,如他在《故太学博士李君墓志铭》中即大举服丹砂之害:”余不知服食说自何世起,杀人不可计,而世慕尚之益至,此其惑也!在文书所记及耳闻相传者不说,今直取目见亲与之游而以药败者六七公,以为世诫,等等。又《原道》云:“老子之小仁义,非毁之也,其见者小也。坐井而观天,曰”天小“者,非天小也,彼以煦煦为仁,孓孓为义,其小之也则宜。其所谓道,道其所道,非吾之所谓道;其所谓德,德其所德,非吾之所谓德”等等,韩愈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序中说(韩愈)”比壮,经书通念晓析,酷排释氏“,韩愈如此排斥道教,况且亲友之中服丹砂而死者不乏其人,而且当时的皇帝宪宗就是因为服了道士柳泌的药最后被太监杀死,聪明如韩愈者,难道还会会服道教的丹砂吗?童第德先生认为服丹砂而死的“退之”是另有其人,名为“卫退之”。而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认为白居易诗中退之就是韩退之(韩愈字退之),林纾的《韩柳文研究法》也云“闻退之之死,亦服丹汞,虽不可知。吾观此文(指《石鼎联句诗序》),似亦微中于道家之言。服其灵丹,其写轩辕,奕奕有生气。”实际上也没有否定退之曾服丹砂,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谢自然》对神仙飞升进行了揭露与讽刺,也写过《李于墓志》这样的强烈批判丹药之害的文章。请看他对丹药之害的描写:

“……从受药法,服之,往往下血。比四年,病愈急,乃死。……余不知服食说自何世起,杀人不可计,而世慕尚之益至,此其惑也。在文书所记及耳闻相传者不说,今直取目见亲与之游而药败者六七公,以为世诫……”(《韩昌黎集》卷三四)接下来,韩愈一一提到这些服药而死的人中毒所受的苦痛,并感叹他们至死不悟的可悲。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深明丹药之害的人,却恰恰是死在了丹药之毒上。

白居易在他的《思旧》诗中写道:“闲日一思旧,旧游如目前。再思今何在?零落归下泉。退之服硫磺,一病迄不愈。微之炼秋石,未老身溘然。杜子得丹诀,终日断腥膻。崔君夸药力,经冬不衣绵。或疾或暴夭,悉不过中年。惟余不服食,老命反延迟……”(《白氏长庆集》 卷三二)

这里的“退之”指的正是韩愈。其余“微之”是元稹,“杜子”乃杜元颖,“崔君”即崔玄亮,都是当时名重一时的名士。

然而,自宋以来,儒家学者一再为韩愈之死辨白。洪兴祖《韩文公年谱·元和十年》附录《增考》中引方崧卿的话力陈白诗中的“退之”是指卫中立而非韩愈。后来历代学者都以此为然。考其说法,证据大致有三:一是韩愈在上所引的《李于墓志》以及多篇文章中曾痛数丹药的危害,谅不致再饮服。这是比较有力的。二是韩愈自言“寿出其兄会”,李翱在他的《韩公行状》(《李文公集》卷一一)中虽然没有写到韩愈是怎么死的,却提到过韩愈说自己的伯兄“晓方药,食必视《本草》,年止于四十二。余疏愚,食不摘禁忌,位为侍郎,年出伯兄,……如又不足,于和而足”的话。另外,还有张籍《祭退之》中说“公有旷达识,生死为一纲”等等,可见他深知止足,不致失此大节。这一点就有些想当然了。第三点原因是最扯的,说是白诗中列的其他人不能和韩愈并列,所以韩愈是不会出现在该诗中的。

但是,如果不为“贤者无暇”的腐儒观点迷了眼睛的话,我们就能从历史中考察出一个真像来。

首先,在《李于墓志》中,曾写到一种炼丹的方法“其法以铅满一鼎”正是铅汞一派合炼的具体方法,这说明韩愈是深知丹药炼法的;如果说知道方法并不代表炼制服食的话,那么同一篇文章中提到友人孟简给他“秘药一器”则说什么也无法掩饰过去了。试想,如果韩愈真的那样嫉“药”如仇,友人给他炼药的用具又做什么呢?这岂不是给他找不痛快呢吗?还有,韩愈晚年的《寄随州周员外》中写“金丹别后知传得,乞取刀圭治病身”(《韩昌黎集》卷一〇),已经是明明白白地把话说出来了。关于这一点是为韩愈晚年好药的有力证据一事,早在宋时就已经有人提出来了。

其次,韩愈一生是为纯儒,这我们是不否认的。他力辟佛道,我们也没有丝毫异议。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唐代,炼丹已经不是单纯的一种宗教行为了。比如在1970年西安出土的盛唐晚期遗物中,就有丹砂、钟乳石、紫石英、琥珀等炼丹药物和炼丹器、温药器、研药器等物品。炼丹,在道家的用途本来是求长生,可是时人却拿它来陪葬,认为人死后也会用到,这说明炼丹术在当时已经脱离了单纯的宗教活动而变成了一种社会上流行的风气。同时,查《太平广记》,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和尚炼丹的例子,这就更能说明炼丹已经发展成为社会行为了。

最后,要说的是一点不甚光彩的证据。五代时的陶糓说:“昌黎公愈晚年颇亲脂粉。故事,服食用硫磺末搅粥饭啖鸡男,不使交,千日烹庖,名火灵库,间日进一双焉。始亦见功,终致绝命。”(《清异录》卷二)这当然是小说家之言,不足尽信的。然而我们能确实知道的是韩愈家的确蓄养女乐,他又真的是服食硫磺而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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