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报批的费用:离婚后她还可以住这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0:23:08
我弟妹是郊区的,和我弟结婚后一直住在我父亲家,他们没房,我们也帮她从郊区调到市里了,现在我弟失业了,她要和我弟离婚,“理由是我不能养着他”孩子她不要,但要一间房。这样可以吗?

父亲的家弟媳没权利分,就是你弟弟也没有这个权利.

先从法律角度来说:“理由是我不能养着他”孩子她不要,这个不能成立,只能表现了她是个极度不负责任的人.应该受到谴责...

按照离婚的程序,如果你弟弟名下没有财产,她什么要求都是自作多情的...孩子的抚养责任是双方担任的...(个人意见:把孩子当包袱,孩子怎么都不能给她...但要她承担离婚后孩子的一些生活费用的支出...)

如果从情理上,或多或少可以表示一些...但没必要按她的要求去做...这样的女人......无语...表示谴责...

我觉得她没有要房子的理由,房子不是你父亲的吗?(过户给你弟弟了吗?,要是过户了,就应该分给她)
她只能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