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人家的车膜怎么样:关于个人所得税事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3:12:09
我们的老总,是从香港派过来的,但他的工资薪金都是在香港公司发的,请问他是否还需在上海交纳个人所得税;如需,又该怎样计算呢?另,请问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有哪些是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国际上常用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一)住所标准――习惯性住所
“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二)居住时间标准
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一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 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负无限纳税义务。

二、非居民纳税人
(一)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纳税义务:负有限纳税义务
征税对象范围:境内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