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小区:关于罪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20:29:27
我在非典2003年的时候和一个比我大的男生发生了性关系,最后我们分手了.当时我13岁没有成年,但是他已经成年了,抛开我愿意与否,他这样有罪过吗?我的意思是在刑法上,或者是民法上!

与未满16周岁女子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愿意与否均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两人当时是恋爱关系,你情我愿,属情节轻微,根据刑法13条“但书”规定,可不视为犯罪。

你说你当时13岁,他已成年,根据你的发育情况和当时情况不知道他是否知道你当时未满16周岁,如果他知道,那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证据很重要,事情过了这么多年,取证很难办的

一楼的回答是不正确的。

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幼女是否愿意,均以强奸罪论处。除非根据当时的情况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幼女(如幼女发育过于成熟)。
这么多年过去了,如果没有保留有价值的证据,起诉基本不可能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