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废旧书回收:我想问问关于房产抵押贷款后,无法偿还怎么处理我的房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14:25:33
我父母分别于1997,1998 年下岗,当时我和姐姐在上初中,家中生活困难2002年我和姐姐同时考上郑州的一所大专,家中没有办法,以房子做抵押在县信用社贷了49000元,做生意受了骗,父母只好来郑州打工,
05年11月,父亲回家交养老保险金时得知我们的房子被法院在我们没有参与的情况下拍卖了,7万多,并且扣了利息,诉讼费,等,还得交法院6000多元。一些相应的票据法院也不给我们。我只想问问我们能怎么办

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被告或被执行人无法找到,也无法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时,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日期内,如果被告或者被执行人仍然不理睬,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判决甚至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拍卖之后,如果被执行人出现,应当向其交付相关票据。
因此,你们可以查询一下,人民法院是否履行了以上法定程序,并可以要回相关票据。
祝你们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