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床双层床:高速公路撞死养路工,是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20:08:46
高速公路撞死养路工,是谁的责任?我的家人在高速路上行驶,速度没超过120,一养路工转越马路,从超车道已经到直行道,根据当时情况想转向从他后方躲过,但是该人又退回超车道。发生交通事故,该养路工当场死亡。

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是谁的责任,法律上有什么依据

谢谢大家帮帮忙。
如果有责任怎么赔偿,或者有什么解决办法,谢谢了

行驶没有超速,主要问题是,养路工穿着警示服。
但是养路工是要横穿马路并不是在路边不动,但是当时没有在场证明,该养路工是从直行道上退回来的

养路工上高速公路是为了维修路面,其进入高速公路是合法进入.因其穿了警示服装,那么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就应当尽注意和避让义务.现因养路工违反交通规则穿越公路,造成了交通事故,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司机承担次要责任.当然责任的认定,应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依据.
司机(或者车辆所有者)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赔偿养路工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合理费用.

我认为这人的主观意识不是自杀,司机都要负责的.但这人是想横穿马路,所以责任可以小一些!

据我了解啊,高速公路上撞死人司机是不要负责的!但要看高速路段的限速是多少?(根据路况限速不一样的)以及现场司机有没有采取避让措施,根据现在的新交通法,司机最少要负担10%的责任!

只要他主观意识不是自杀,司机都要负责的.承担责任的大小视情况而不同.

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