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杯战争下载:约翰史密斯对于美国文学的贡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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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史密斯

腓力斯人不仅忽视一切非自身的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求除它之外的余下人类都去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②歌德
斯特德③先生曾经设问:“作家玛丽·果勒里(Marie Gorelli)走红一时的秘密何在?”他的回答是:“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因为那些读其小说,沉醉在玛丽·果勒里世界中的信徒约翰·史密斯们,把她看做该领域最权威的代表。他们生存在里头,活动在其间,从中找到自我。”玛丽·果勒里之于大不列颠的约翰·史密斯们,就恰如阿瑟·史密斯牧师之于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一样。
然而,真正受过的人和半受教育者之间的差别也就在这里。真正受过教育的人总想去读些能揭示事物真理的书,而那些半受教育之辈,则宁肯去读些将告诉他想要什么,以及受其虚荣心驱使而欲事物变成何样之书。在中国,那约翰·史密斯极想成为一种凌驾于中国人之上的优越者,而阿瑟·史密斯牧师则为此写了一本书,最终证明他、约翰·史密斯确实比中国人优越得多。于是,阿瑟·史密斯牧师自然成为约翰·史密斯非常亲爱之人,他那本《中国人的特性》一书,也就成了约翰·史密斯的一部圣经。
但是,斯特德说过:“正是约翰·史密斯和他的邻居现在统治着大英帝国。”所以,最近,我不惮其烦地读过了那本提供给约翰·史密斯关于中国和中国人观的著作。
早餐桌上的那个独裁者(The Autocrat at the Breakfast Table)曾把人的智能分为两种:一是算术型智能一是代数型智能。他观察说:“所有经济的和实用的智慧,都是‘2+2=4’这种算式的延伸扩展或变化。而每个哲学命题则更多地具有‘a+b=c’这种表达式的普遍特点。”约翰·史密斯的整个家族,显然属于那个自以为是的独裁者所谓的“算术型智能”的头脑类型。约翰·史密斯的父亲,老约翰·史密斯,化名约翰·布尔,他把自己的命运同“2+2=4”的公式联系起来,到中国来贩卖他的曼彻斯特商品。为了赚钱,他同中国人约翰④相处得很融洽。因为无论是约翰·布尔,还是中国人约翰,他们都懂得并完全服膺“2+2=4”的公理。可是,现今统治大英帝国的小约翰·史密斯却不同了。他带着满脑子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a+b=c”的东西来到中国———不再满足于贩卖曼彻斯特商品,还要开化中国人,或者,按他的话说,要“传布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结果,约翰·史密斯同中国人约翰闹翻了。而且更糟的是,在约翰·史密斯的“a+b=c”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开化和影响下,中国人约翰不再是曼彻斯特商品的诚实可靠的好主顾。他们玩忽商业,心不在焉,却尽到“张园”去庆祝立宪去了,实际上,他们已变成一群疯痴狂乱的改良者。
如果说以上便是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一个真实全面的表述,可能失之公正。但是,不论何人,假如他不惮其烦地去阅读一下辛博森先生的著作,就不会否认,以上确是辛博森先生以及读过他著作的约翰·史密斯所传布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一个公正的具有代表性的陈述。

最叫人难以理解的是,何以这种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竟然在中国能真正生效?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之下,中国人约翰们急不可待地想要去实现中华帝国的辉煌和荣耀。那拥有八股文的古老的中国文学本是一种无害空洞之物。而在约翰·史密斯这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影响下正喧嚷着建立的新型中国文学,外国朋友将发现,它会变成一种无法忍受的和危险的破坏。最终我恐怕,老约翰·史密斯不仅会发现他的曼彻斯特商品贸易要完蛋,而且他甚至还不得不去支付另一笔巨额开销,以供再派出个戈登⑨将军或基齐勒勋爵去枪杀他可怜的老朋友中国人约翰———那受约翰·史密斯之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开化而变得non compos mentis(精神错乱)的中国人。当然这是题外话。

在此我想简明地指出,这就是有理智的英国人所做的事。依我看,这些满脑子装着从有关中国人的书中得到一派胡言的外国人,当他来到中国时还能同他必须接触的中国人长期和睦相处,那简直是奇谈。对此,我不妨从亚历克西斯·克劳斯(Alexis Krausse)所著的题为《远东:它的历史和问题》这本大部头书中,举出一个典型例子来加以说明。该书写道:

“影响远东西方列强的全部问题的症结,在于鉴别那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东方人观察事物不仅与西方人有不同的立场,而且他的整个思维途径和推理方式也与西方人不同。那种植根于亚洲人中的独特的感知,同我们所赋予的感知正相反!”

在中国,一个读过上述引文中最末一句的英国人,假如他听从逻辑不通的克劳斯先生的劝告,那么当他想要一张白纸的时候,将不得不对他的儿子说:“孩子,去给我拿张黑纸来。”我想,为了维护那些住在中国、且讲求实际的外国人的声誉起见,当他们来同中国人实际交往的时候,还是应该能够抛弃那类关于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的胡言乱语的。事实上,我相信那些同中国人相处得最好的外国人,在中国最成功的人,是那坚持2+2=4,丢掉了约翰·史密斯和克劳斯先生那一套关于东方本质和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a+b=c的理论的人。毫无疑问,当人们记得在那些过去的日子里,即在阿瑟·史密斯写他那本《中国人的特性》之前的日子里,大英商行的老板或经理如查顿、马地臣⑩、和他们的中国买办{11}之间的关系,总是那样的彼此相亲且代代相传的时候,当人们记住这一点的时候,他们会倾向于考虑,在坚持2+2=4的西方商人与怀着那套a+b=c的东方本质理论和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聪明的约翰·史密斯之间,究竟哪一种做法更好?无论是对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那么,吉卜林{12}那句“东就是东,西就是西”的名言,就一点道理也没有吗?当然有的,当你与2+2=4打交道的时候,可说存在极少或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有当你面临诸如a+b=c这样的问题时,在东方和西方之间,才存在许多的差别。然而要解答东西方之间的那个a+b=c的方程,一个人必须具备高等数学的真本事。今日世界之不幸,就在于对远东问题中a+b=c的方程的解答,掌握在那不仅统治着大英帝国,而且还与日本结盟的约翰·史密斯手里,———那个约翰·史密斯甚至连代数问题的基本原理也一窍不通。在东西方之间,对a+b=c式方程的解答是非常复杂困难的问题。因为其中存在着许多未知数。不仅东方的孔子、康有为先生和端方总督之间有着不同的理解,而且在西方的莎士比亚、歌德和约翰·史密斯之间也存在着差别。实际的情况是,当你专门解答a+b=c的方程时,你将发现在东方的孔子与西方的莎士比亚和歌德之间,只存有微乎其微的差别;而倒是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和西方的阿瑟·史密斯牧师之间,反而存在着大量的不同。对于这一点,让我来举一个例子具体说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