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玛姆vs天启:我的朋友因输血而感染爱滋病,该向谁讨公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17: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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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医院喽!

肯定医院的问题,他的血库的血有问题,肯定是之前有人献血,医院没有化验,直接就抽血了.

献血的人本身患有艾滋病,这个人献出的血中含有艾滋病病毒,经输血进入健康的人的体内,输血人也会感染艾滋病,而为艾滋病患者抽血使用的针头,如经再次使用,会传染至下一个献血人的体内。
通过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是最早的艾滋病病例之一。前面已经谈到在最初阶段用四个“H”代表艾滋病的特点,其中一个“H”就是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的血友病病人。美国1985年4月累计艾滋病病人226例中因输血和使用凝血因子的血友病人199人,占2.16%。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不仅在美国,而且在世界各地发现。西欧21国1985年9月报告艾滋病1,573例,因输血或使用凝血因子而感染的血友病人88人,占6.8%。发展中国家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比率甚至更高。1992年非洲因输血所致艾滋病病例约占全部病例10%。我国在北京、上海、廊坊、承德等地,相继发现输血者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或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病例。在某些国家甚至构成轰动一时的丑闻。

法国:1985年法国全国输血中心主任加雷塔等将明知带有病毒的血液输给1200名输血病人,造成一些人死亡,加雷塔本人被判刑4年,罚款10万美元,卫生部部长也因此辞职。

日本:1978年日本厚生省批准从美国进口血液制剂后,各大制药公司一哄而上,日本血液制剂的进口量直线上升。据统计,仅1979-1983年日本进口血液量就增长了4倍。目前,日本的血液制剂90%靠进口,年消耗约占世界血液制剂总量的三分之一。日本负责从国外进口血液制剂业务的是以日本“绿十字”为首的五大制药公司,其中“绿十字”占进口总量的60%,并从这种买卖中,赚取了巨额利润。早在1982年,绿十字公司总部就接到报告说,该公司设在美国的26个采血站中有2个因发现艾滋病病毒而被迫关闭,但公司负责人对此不以为然。结果使日本约4,000多名血友病患者中,1,800人因输入血液制剂染上艾滋病病毒,其中近400人因患艾滋病而丧生。绿十字公司的创立者为内藤良一,原是 臭名昭著的731部队石井田郎手下一名得力干将。他在日军偷袭珍珠港之前,溜到美国偷回了真空干燥技术,为日本制造装填细菌用的陶瓷炸弹提供了技术保障。当年 731部队就是利用内藤偷来的技术在哈尔滨进行多种细菌炸弹试验的。石井和他受到美国的包庇,得以保留下来。1950年内藤在绿十字的前身日本血液银行成立时,在公司曾担任专务、副社长、社长,直至董事长。1989年起,大阪和东京两地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受害者相继向法院提出起诉,但诉讼一拖再拖。原因是厚生省在1983年就已充分认识到这种血液制剂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但却没有采取任何中止使用的措施,1983年后绿十字公司的负责人中有6人是从厚生省药务局退下来的局级干部,当时的公司社长松下廉藏就是从厚生省调入的,是内藤的心腹。除局级干部外,从厚生省调到绿十字公司的一般业务骨干亦占公司职员总数的10%。日本舆论界说:“绿十字公司早已变成厚生省药务局的一个分部了。”内藤还和日本原帝京大学副校长安部英关系密切。安部英作为日本血液凝固学方面的权威,对制订日本血液制剂政策具有决定性影响。1983年安部英担任厚生省设立的艾滋病研究小组组长,掩盖了血液制剂受到严重污染的真相。经过5年的斗争,东京、大阪两地地方法院分别作出判决,国家和出售血液制剂的五大制药公司向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受害者谢罪,赔偿每一位受害者4,500万日元,并负责解决受害者的治疗问题。以现任厚生省大臣为首的政府代表以及相关的五大制药公司负责人先后跪倒在受害者及其家属面前,表示忏悔和请罪。(《光明日报》,1996年3月23日,第6版)

印度:孟买血液中心在1992-1994年提供污染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供给至少10家市医院,中心职员还在黑市出售污染血液,该中心30%的血液来自专业供血员,许多人有艾滋病病毒,该中心现已被印度红十字会关闭。(HIV/AIDS Legal Link, 1995,no.3, p.28)

我们有理由问:我国是否也有这种对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输血血液漫不经心的血站?鉴于我国在医院接受输血的病人,通过输血感染各种类型的肝炎的比率相当高,卫生部门应该尽快将防止输血传播艾滋病病毒、保证安全供血作为最紧急的任务来完成。

然而,即使卫生部门作了很大努力,也难以保证输血的绝对安全,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美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参考。

美国:1986年报告有1,200名接受输血者和500名血友病患者因输血或凝血制剂而感染艾滋病,占全部艾滋病病例的3、5%。突然间,所有人都有了通过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危险。当1983年第一个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病例登记在案时,美国红十字会和美国血库协会都不愿意承认艾滋病可通过血液传染。1985年才有抗体检测,但美国卫生部于1983年3月要求血液中心开始对供血者的高危生活方式进行预筛。供血前的筛查基于关于艾滋病的医学的流行病知识,要求供血者阅读教育材料,对特殊的生活方式问题作出回答。这些努力成功地减少了高危供血。1982年旧金山供血者中的艾滋病病毒现患率为1.1%,1983和1985年间减少了90%。全国首次供血者中的现患率为0.0155%,为美国全国人口现患率0.4%的4%。发明抗体检测后,接受一个单位的艾滋病病毒阳性血的危险从1/153,000单位降到1990年的1/210,000分之一,1994年为400,000分之一(美国疾病控制中心)。随着输血单位量的增加,个人危险也增加,几乎100%接受艾滋病病毒阳性血都感染艾滋病病毒,并发展为艾滋病。

医学界早就知道输血会带来危险。美国红十字会输血部估计,每10,000名接受者中患严重或致命的输血传染病有3人,约每年1,200人,患艾滋病的危险为1/400,000,相当于麻醉导致死亡的比率。然而,公众仍然关注输血的安全性。美国血库协会1993年进行的电话问卷调查发现,28%的人担心他们会通过供血而感染艾滋病,50%担心通过接受输血而感染,10%说非常可能发生。80-90%的人支持对故意供感染艾滋病的血的人刑罚处理;强制检测医务人员;强制检测医院病人;并要求将阳性结果报告给公共卫生当局。

1986年美国血库协会(代表2,370家独立的血液收集中心)建议在任何手术或输血前征得知情同意,并记录在案。因为许多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诉讼案都涉及未能获得知情同意。

在美国志愿血液收集和供给系统是一个20亿美元的市场。美国红十字会通过遍布全国的44个地区中心收集51%的全国血液供应。1990年这些中心获得了7.41亿美元的收益,140万免税的利润。各地违反联邦血液收集和加工标准的事件时有报告。美国血库协会成立于1947年,为抗衡美国红十字会,它为它们的非赢利成员制订了统一的标准,这些成员年收益为5-50万美元,免税利润为其5-10%。总统艾滋病流行委员会的最后报告指出:“某些地区血中心在减少使用输血治疗方面行动迟缓,因为它们的收入来自出卖血液。”

美国的血液是由800万志愿者供给的,为人口的5%。这些人重复输血,他们不断接受艾滋病检测。应该说他们的供血是比较安全的。即使如此,人们仍在考虑种种替代办法。

自体输血:血从病人取出,又回输到该病人。这种办法已经采用了几十年,但只用于罕见血型的人。对大多数病人来说,这是最安全的输血办法。虽然美国红十字会和其他血液收集中心不鼓励自体输血,但它仍然迅速增长。1992年红十字会收集了212,000份自体供血,为上一年的150%。10年前预先供血占全部供血的1%,现为5%。估计自体供血的最大利用潜力为10-15%。自体输血一个缺点是,收集、加工和供给血都需附加费用。血液中心加工一单元的志愿者供血的费用约为150美元,加工和处理自体血(包括运输、追踪和贮存)每单元再增加约50美元。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最近的调查表明,用自体血代替社区志愿输血是得不偿失(1995)。

围手术技术:手术前后回收和输回病人的血。术前从病人收集血,将血液稀释。用含盐溶液将血量人工增加,术后输入。手术间失去的血也可回收、净化,术后回输给病人。70年代中开始采用的回收机,最近才有需求,它从手术台吸走血,净化和过滤后再输入。回收血的设备市场估计为每年1亿美元,十年后可达3.5亿美元。

不输血。在手术前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它是一种激素,具有增加身体产生红细胞的能力。这需要医生对术后较低血细胞比容水平(以前是输血的适应征)采取容忍态度。

自体输血和接受术后较低血细胞比容水平使60-70%的病人不接受除自身血以外的血。以前每个病人要输2.5单位的血。

MANTRA(Mandatory Notification of Transfusion Alternatives)立法。尽管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病例急剧下降,全国血液供给的安全性提高,以及努力寻找同源血源的其他办法,美国人仍然害怕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许多州开始立法努力,要求明确警告血液安全问题和引导病人采用其他血源。许多法案要求制订新的知情同意文件和使公共卫生部门参与实施新的管制输血规划。这些法案要求医生在术前向病人提出有关他们输血选择及其正反面的建议。1989年加利福尼亚州颁布第一个MANTRA法案--保罗犯识鞯难?喊踩?ā?991年新泽西州通过了类似立法。另外8个州提出了法案,但未通过。这些立法都是规定医生和外科医生有责任在输血也许成为必需时告诉病人除同源输血外的其他选择。几乎所有法律规定三种输血来源:同源输血,自体输血和指定输血。

华盛顿的美国医学意识协会于1993年建议所有人同他的医生讨论自体输血选择,在钱包中带一张卡片:“保证在急诊时使用自己的血”。美国红十字会和美国血库协会则反对MANTRA。他们认为就输血选择教育病人是医生的责任,通过医学教育比通过国家立法更有效。红十字会还反对立法规定对同源输血和自体输血收取同样费用的规定,因为自体输血时对病人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几星期必须追踪。医生和外科医生一般反对额外的义务性知情同意,认为这是对医患关系的侵犯。一个病人感染艾滋病的危险只有千分之一,其他治疗选择危险更大,因此并不需要特别的知情同意。1989年加利福尼亚州医学会反对甘恩法案,认为这是不必要的,是过度的反应。他们鼓励自体输血,然而反对由州来强加知情同意,这会增加知情同意的时间和复杂性,而并未显著改善病人的安全。(Thompson 1995)

虽然中国的情况与美国有所不同,但扩大输血来源的选择,对预防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是有利的。
参考资料:http://www.aizhi.org/kcxfz/blood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