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组织是什么意思:关于马克吐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4 06:36:04
随便一篇老马的作品的评论,劳烦各位!

<竞选州长>

几个月之前,我被提名为纽约州州长候选人,代表独立党与斯坦华脱·勒·伍福特先生
和约翰·特·霍夫曼先生竞选。我总觉得自己有超过这两位先生的显著的优点,那就是我的
名声好。从报上容易看出:如果说这两位先生也曾知道爱护名声的好处,那是以往的事。近
几年来,他们显然已将各种无耻罪行视为家常便饭。当时,我虽然对自己的长处暗自庆幸,
但是一想到我自己的名字得和这些人的名字混在一起到处传播,总有一股不安的混浊潜流在
我愉快心情的深处“翻搅”。我心里越来越不安,最后我给祖母写了封信,把这件事告诉
她。她很快给我回了信,而且信写得很严峻,她说:“你生平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人的事—
—一件也没有做过。你看看报纸吧——一看就会明白伍福特和霍夫曼先生是一种什么样子的
人,然后再看你愿不愿意把自己降低到他们那样的水平,跟他们一起竞选。”
这也正是我的想法!那晚我一夜没合眼。但我毕竟不能打退堂鼓。我已经完全卷进去
了,只好战斗下去。
当我一边吃早饭,一边无精打采地翻阅报纸时,看到这样一段消息,说实在话,我以前
还从来没有这样惊慌失措过:
“伪证罪——那就是1863年,在交趾支那的瓦卡瓦克,有34名证人证明马克·吐
温先生犯有伪证罪,企图侵占一小块香蕉种植地,那是当地一位穷寡妇和她那群孤儿靠着活
命的唯一资源。现在马克·吐温先生既然在众人面前出来竞选州长,那么他或许可以屈尊解
释一下如下事情的经过。吐温先生不管是对自己或是对要求投票选举他的伟大人民,都有责
任澄清此事的真相。他愿意这样做吗?”
我当时惊愕不已!竟有这样一种残酷无情的指控。我从来就没有到过交趾支那!我从来
没听说过什么瓦卡瓦克!我也不知道什么香蕉种植地,正如我不知道什么是袋鼠一样!我不
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我简直要发疯了,却又毫无办法。那一天我什么事情也没做,就让日子
白白溜过去了。第二天早晨,这家报纸再没说别的什么,只有这么一句话:
“意味深长——大家都会注意到:吐温先生对交趾支那伪证案一事一直发人深省地保持
缄默。”
〔备忘——在这场竞选运动中,这家报纸以后但凡提到我时,必称“臭名昭著的伪证犯
吐温”。〕
接着是《新闻报》,登了这样一段话:
“需要查清——是否请新州长候选人向急于等着要投他票的同胞们解释一下以下一件小
事?那就是吐温先生在蒙大那州野营时,与他住在同一帐篷的伙伴经常丢失小东西,后来这
些东西一件不少地都从吐温先生身上或“箱子”(即他卷藏杂物的报纸)里发现了。大家为
他着想,不得不对他进行友好的告诫,在他身上涂满柏油,粘上羽毛,叫他坐木杠①,把他
撵出去,并劝告他让出铺位,从此别再回来。他愿意解释这件事吗?”
难道还有比这种控告用心更加险恶的吗?我这辈子根本就没有到过蒙大那州呀。
〔此后,这家报纸照例叫我做“蒙大那的小偷吐温”。〕
于是,我开始变得一拿起报纸就有些提心吊胆起来,正如同你想睡觉时拿起一床毯子,
可总是不放心,生怕那里面有条蛇似的。有一天,我看到这么一段消息:
“谎言已被揭穿!——根据五方位区的密凯尔·奥弗拉纳根先生、华脱街的吉特·彭斯
先生和约翰·艾伦先生三位的宣誓证书,现已证实:马克·吐温先生曾恶毒声称我们尊贵的
领袖约翰·特·霍夫曼的祖父曾因拦路抢劫而被处绞刑一说,纯属粗暴无理之谎言,毫无事
实根据。他毁谤亡人,以谰言玷污其美名,用这种下流手段来达到政治上的成功,使有道德
之人甚为沮丧。当我们想到这一卑劣谎言必然会使死者无辜的亲友蒙受极大悲痛时,几乎要
被迫煽动起被伤害和被侮辱的公众,立即对诽谤者施以非法的报复。但是我们不这样!还是
让他去因受良心谴责而感到痛苦吧。(不过,如果公众义愤填膺,盲目胡来,对诽谤者进行
人身伤害,很明显,陪审员不可能对此事件的凶手们定罪,法庭也不可能对他们加以惩
罚。)”
最后这句巧妙的话很起作用,当天晚上当“被伤害和被侮辱的公众”从前进来时,吓得
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从后门溜走。他们义愤填膺,来时捣毁家具和门窗,走时把能拿动的
财物统统带走。然而,我可以手按《圣经》起誓:我从没诽谤过霍夫曼州长的祖父。而且直
到那天为止,我从没听人说起过他,我自己也没提到过他。
〔顺便说一句,刊登上述新闻的那家报纸此后总是称我为“拐尸犯吐温”。〕
引起我注意的下一篇报上的文章是下面这段:
“好个候选人——马克·吐温先生原定于昨晚独立党民众大会上作一次损伤对方的演
说,却未履行其义务。他的医生打电报来称他被几匹狂奔的拉车的马撞倒,腿部两处负伤—
—卧床不起,痛苦难言等等,以及许多诸如此类的废话。独立党的党员们只好竭力听信这一
拙劣的托词,假装不知道他们提名为候选人的这个放荡不羁的家伙未曾出席大会的真正原
因。
有人见到,昨晚有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摇摇晃晃地走进吐温先生下榻的旅馆。独立党
人责无旁贷须证明那个醉鬼并非马克·吐温本人。这一下我们终于把他们抓住了。此事不容
避而不答。人民以雷鸣般的呼声询问:‘那人是谁?’”
我的名字真的与这个丢脸的嫌疑联在一起,这是不可思议的,绝对地不可思议。我已经
有整整三年没有喝过啤酒、葡萄酒或任何一种酒了。
〔这家报纸在下一期上大胆地称我为“酒疯子吐温先生”,而且我知道,它会一直这样
称呼下去,但我当时看了竟毫无痛苦,足见这种局势对我有多大的影响。〕
那时我所收到的邮件中,匿名信占了重要的部分。那些信一般是这样写的:
“被你从你寓所门口一脚踢开的那个要饭的老婆婆,现在怎么样了?”
好管闲事者
也有这样写的:
“你干的一些事,除我之外没人知道,你最好拿出几块钱来孝敬鄙人,不然,报上有你
好看的。”
惹不起
大致就是这类内容。如果还想听,我可以继续引用下去,直到使读者恶心。
不久,共和党的主要报纸“宣判”我犯了大规模的贿赂罪,而民主党最主要的报纸则把
一桩大肆渲染敲诈案件硬“栽”在我头上。
〔这样,我又得到了两个头衔:“肮脏的贿赂犯吐温”和“令人恶心的讹诈犯吐
温”。〕
这时候舆论哗然,纷纷要我“答复”所有对我提出的那些可怕的指控。这就使得我们党
的报刊主编和领袖们都说,我如果再沉默不语,我的政治生命就要给毁了。好像要使他们的
控诉更为迫切似的,就在第二天,一家报纸登了这样一段话:
“明察此人!独立党这位候选人至今默不吭声。因为他不敢说话。对他的每条控告都有
证据,并且那种足以说明问题的沉默一再承认了他的罪状,现在他永远翻不了案了。独立党
的党员们,看看你们这位候选人吧!看看这位声名狼藉的伪证犯!这位蒙大那的小偷!这位
拐尸犯!好好看一看你们这个具体化的酒疯子!你们这位肮脏的贿赂犯!你们这位令人恶心
的讹诈犯!你们盯住他好好看一看,好好想一想——这个家伙犯下了这么可怕的罪行,得了
这么一连串倒霉的称号,而且一条也不敢予以否认,看你们是否还愿意把自己公正的选票投
给他!”
我无法摆脱这种困境,只得深怀耻辱,准备着手“答复”那一大堆毫无根据的指控和卑
鄙下流的谎言。但是我始终没有完成这个任务,因为就在第二天,有一家报纸登出一个新的
恐怖案件,再次对我进行恶意中伤,说因一家疯人院妨碍我家的人看风景,我就将这座疯人
院烧掉,把院里的病人统统烧死了,这使我万分惊慌。接着又是一个控告,说我为了吞占我
叔父的财产而将他毒死,并且要求立即挖开坟墓验尸。这使我几乎陷入了精神错乱的境地。
在这些控告之上,还有人竟控告我在负责育婴堂事务时雇用老掉了牙的、昏庸的亲戚给育婴
堂做饭。我拿不定主意了——真的拿不定主意了。最后,党派斗争的积怨对我的无耻迫害达
到了自然而然的高潮:有人教唆9个刚刚在学走路的包括各种不同肤色、穿着各种各样的破
烂衣服的小孩,冲到一次民众大会的讲台上来,紧紧抱住我的双腿,叫我做爸爸!
我放弃了竞选。我降下旗帜投降。我不够竞选纽约州州长运动所要求的条件,所以,我
呈递上退出候选人的声明,并怀着痛苦的心情签上我的名字:
“你忠实的朋友,过去是正派人,现在却成了伪证犯、小偷、拐尸犯、酒疯子、贿赂犯
和讹诈犯的马克·吐温。”●
(1870年)

1874年,马克·吐温与另一位作家合写的长篇小说《镀金时代》,通过对一位企业家兼政客 的描写,揭露了西部投机家、东部企业家和政府官吏三位一体掠夺国家和人民财富的黑幕。发表后反响很强烈,有位记者以《镀金时代》的真实性问题就询于马克·吐温。马克·吐温在酒席上回答说:“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这话被公诸报端,引起国会议员的愤慨,纷纷要求他澄清或道歉“声明”。马克·吐温写道:“日前小的在酒席上发言,说有些国会议员是‘狗婊子养的’,事后有人向我兴师问罪,我再三考虑,觉得此言是不妥的,故特登报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不是狗婊子养的,幸祈鉴谅”这个“声明”使那些议员们啼笑皆非,使广大读者捧腹大笑。马克·吐温不愧为讽刺文学大家!
马克·吐温生于1835年11月30日,原名塞缪尔·朗荷恩·克莱门斯,父亲虽是一名法官,但收入微薄,因此在逝世后,12岁的马克·吐温就不得不辍学,开始独立谋生。他到处流浪,做过送报人、排字工人、学徒工、密西西比河上的水手、舵手。在密西西比河上,水手们有一个行业术语:马克·吐温。后来他从事文学创作,就以此为笔名。
马克·吐温40年的创作生涯,写出了10多部长篇小说、几十部短篇小说及其他体裁的大量作品,其中著名的有短篇小说《竞选州长》、《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和《百万英镑》等,长篇小说《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王子与贫儿》和《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等。《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则是他的最优秀的作品,曾被美国小说家海明威誉为是“第一部”真正的“美国文学”。
马克·吐温病逝于1910年4月21日,他是美国文坛上的一位不朽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优秀作品已成为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中的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