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能源结构图:海外上市指标有哪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08:07:33

NASDAQ市场上市的基本要求

一、小型资本市场(Small Cap. Market)

首次上市 持续上市
有形资产净值 $4,000,000 $2,000,000
市值总额 $50,000,000 $35,000,000

净收益(上一会计年度或前三个会计年度中的两个年度)
$750,000 $500,000

公众持股数(股) 1,000,000 500,000
经营历史 市场资本总额 1年或$50,000,000 --
公众股的市场价值 $5,000,000 $1,000,000
最底买价 $4.00 $1.00
股东(整批持有者) 300 300
造市商 3 2
企业内部治理 是 是

注:1、不论是首次上市还是持续上市,公司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个:有形资产净值要求、(有形资产净值指总资产(不包括商誉)减去总负债的差额)、市场资本总额要求、净收益要求。

2、公众持股数可定义为除发行公司高级职员或董事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或其他持有总发行股票10%以上的利益所有人以外的人持有的股票。

3、整批持有者是指持有100股以上股票的股东。

4、如经营期少于1年,那么首次上市要求公司市场资本总额至少达到$50,000,000.

二、全国市场上市(National Market)要求
首次上市1
首次上市2
首次上市3
持续上市1 + 2
持续上市3

有形资产净值
$6,000,000
$18,000,000
--
$4,000,000
--

市值总额 资产总额 收益总额
--
--
$75,000,000或$75,000,000且$75,000,000
--
$50,000,000或$50,000,000且$50,000,000

税前收益(上一会计年度或前三个会计年度中的两个年度)
$1,000,000
--
--
--
--

公众持股数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750,000
750,000

经营历史
--
2年
--
--
--

公众股的市场价值
$8,000,000
$18,000,000
20,000,000
$5,000,000
$15,000,000

最底买价
$5.00
$5.00
$5.00
$1.00
$5.00

股东(整批持有者)
400
400
400
400
400

造市商
3
3
4
2
4

企业内部治理





注:1、有形资产净值指总资产(不包括商誉)减去总负债的差额。

2、对于上表中首次上市或持续上市选项3的情况,公司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个:市场资本总额、资本总额、收益总额。

3、公众持股数可定义为除发行公司高级职员或董事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或其他持有总发行股票10%以上的利益所有人以外的人持有的股票。

4、整批持有者是指持有100股以上股票的股东。

多伦多上市的基本要求

1、多伦多创业板(TSX VENTURE EXCHANGE)

有形资产净值(总资产除于所有负债及无形资产)
至少CAD$750,000(¥3,750,000)

已投入主要项目的资金
至少CAD$250,000(¥1,250,000)

营运资金
足够在上市后12个月营运资金及商业计划书内所提出的资金要求,并有至少CAD$100,000(¥500,000)剩余的流动资金

税前赢利
至少CAD$100,000(¥500,000)

公众持股量
至少为总发行股数的20%,公众持股量的市值至少为CAD$500,000(¥2,500,000)

市场流通量
至少有500,000股是流通股

上市时的股东数目
至少200人持有一手或以上的自由流通股票

2、多伦多主板(TSX)

有形资产净值(总资产除去所有负债及无形资产)
至少CAD$2,000,000(¥10,000,000)

税前营利
至少CAD$200,000(¥1,000,000)

税前流动资金(CASHFLOW)
至少CAD$500,000加币(¥2,500,000)

营运资金
足够在上市后商业计划书内所提出的资金需求

市场流通量
至少有1,000,000股是自由流通,市值至少为

CAD$4,000,000(¥20,000,000)

上市时的股东数目
至少300人持有一手或以上的流通股

香港联交所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股票上市基本要求
比较项目 主板 创业版

盈利要求 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2000万,再之前两年合计3000万)
不设置盈利要求

营业记录 必须具备3年业务记录 必须显示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记录”

主要业务上市后的保荐期尖 无具体规定 无具体规定

最低市值 1亿港元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 时不得少于4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00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以较高者为基准),市值40亿以上可以降为10%
股票于上市时至少必须达到3000万港元且须占已发行股本的20%-25%

股东与高持股量股东最低持股量 无规定 不得少于已发行股本的35%

股东人数 至少100名,每100万港元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至少100名

包销安排 必须全面包销 无硬性规定

公司治理要求 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名公司秘书,设立审核委员会
除主板规定外,聘1名会计师,1名执行董事任监察主任,设审计委员会

监管制度 介乎信息披露与判断利弊之间的混合制度
全面信息披露,买卖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