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姓家谱: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对方要作废在当月,那已经认证的发票该怎样去掉这个认证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19:48:01

已认证的要作废,首先要到主管国税机关作取消认证操作并加盖“取消认证专用章”,退回开票企业可以做作废处理,如果需要重新开具,可按正确的内容重新开具。
开具退货证明的前提条件是购货方已入帐,无法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
已认证的发票退回销货方的,如果未作取消认证操作处理,是不允许在系统内作废的,只有在此月开具负数发票。

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对方要作废在当月,那已经认证的发票是已经不能去掉的.
要作废在当月,只能让对方开负票.但开负票需要按退货手续办理(实际不退,手续按退货办).你到你税务局开<企业进货退出证明单> ,将此证明单提供给对方,对方凭此单就可以开负票.将第二,三联给你,第四联自己做帐,不就抵消了吗?

对于税务机关已经认证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对于要求在认证以后把发票做废。你可以让对方拿着他做废的发票去找主管税务机关做报废处理。
你也可以自己去一下税务机关做一下作废话处理。
程度跟那个销售退回的返操作一样。

处理方法:开具销项负数发票冲回原正数发票并办理“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