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箱板纸生产厂家:刑法案例分析 急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19:44:26
• 2003年5月份张某在我镇一家小打金店定制了一条白金项链,金店老板陈某收取了现金10500元。6月份时,张某通过朋友得知自己所购的白金项链成本价仅需要7千余元,陈某从中牟利近3000元。当晚,张某就叫了赵某骑摩托车带张某到了该金店(赵某未进该店内,仅站在门外),张某进店内对陈某进行责问,陈某承认是赚了3000元,并愿意拿出2000元赔偿。但是张某不答应,称要想私了陈某要拿出一万元作赔偿。陈某不愿意,双方发生争吵,张某就打了陈某两个耳光。陈某迫于无奈只得答应,因其身边没有现金,就写下了欠款一万元的欠条。这时,张某的朋友胡某和李某刚好经过该店,赵某就告诉了二人陈某与张某的纠纷。胡某和李某也看到了陈某写欠条的过程。其后,张某称怕陈某夫妇二人逃走后不付钱,就让胡某和李某将陈某夫妇带至附近的一家宾馆内看守,准备第二天再向陈某夫妇要钱(准备看住夫妇中的一人,让另一个人去拿钱)。陈某夫妇未敢表示疑义。到宾馆后,由胡某和李某进行看守,二人未对陈某夫妇进行捆绑,亦未进行殴打。次日凌晨二时许,陈某夫妇趁胡某和李某睡熟之机逃离宾馆,到公安机关报案。
• 请问:此案中,张某、胡某、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赵某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 三:
• 河南省某县农民个体户王某借另一个体户张某1万元钱,并打一欠条,双方各手中存放一份,因为王某经营有方,作生意赚了些钱,存入银行,但对张某的欠款与利息却不想还,就赖帐不还,张某多次上门讨要未果。后张某请了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将王某用刀子劫持到离家较远的一个地方,王某一看情况不对,答应还钱,并且同意还4万元,即通知家人取钱,三天后还给张某。经法院查证,王某借款1万元加上利息合计2万元,请问此案该如何定性?

罗某从被告许某处借款6万元未还,发生纠纷,许某见索债未果遂起绑架之心,便雇车到罗某住处,见其不在家,便将其家儿子(6岁)骗上汽车,拉往外地一处,走前留下一张纸条开价10万元赎人,此案该如何定性?

第一个案例:张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
胡某、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赵某的行为应该不构成犯罪,因为他事先并不知道张某稍后会发生的犯罪行为,且其后并没有参与其中。

第二个案例:张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第三个案例:应定性为绑架。

属于非法拘禁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张律师 QQ283427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