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新产品的意义:警察这么做有道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17:25:25
去年十一月,有一个常来网吧玩的人告诉了我和一个收银员一个帐号,是黑龙江省天天在线的,说可以看电影,还告诉我们,若是上不去,就把帐号后两位改一下,密码就是后四位,我们这网吧都是这么看的,我也没在意,回家没事就看会电影,结果今天刑警队来找我,说我盗用他人帐号看电影了,还说有很多的号都是我盗的,我和他们解释网络的事,可是他们听不懂还动手打了我,最后写了一份笔供让我签上了名,我看了那份网通的帐单,上面有我家IP看的还有三个网吧的,还有一个别人的帐号,我看的就是包年的那个业务,另收费的业务就有两个,加一起也不过是几分钟,帐单上的号三百多费用差不多全是另一个帐号形成的,可是最后警察让我交了两千元钱,还说这些钱不一定够用,我现在想问一下明白人,他们这样做对吗?我确实看过电影,可是这些帐号不可能全是我自己看的,因为我不可能自己看电影同时开十多个帐号?我想知道的是看过的电影帐号,形成的费用是我自己拿还是看过的人平均一人拿一份?要是都自己掏的话,我用过的所有号都要掏吗?他们这样处理这个案子公平吗?

1、对于刑讯逼供,应当拒绝签笔录,并申请行政诉讼
2、你使用他人帐号确实是非法行为,应当负一定的责任,但对于民事纠纷,处分双方同意私下调解,否则警察没有权利收取赔偿费用,如果是作为你违法行为的罚金又另当别论,但应当出示罚金的票据。
3、对于你所涉及的金额问题,建议询问律师

不要贪小便宜!

可恶,

我觉的吧...有蹊跷

真了.你可以问问的...哪有警察来让人家要钱的`
他们不会的。..你咨询咨询律师...

有这种人 ,我感觉太惊讶了 !

恩。。。。好可恶。告他!笑笑,乐观点儿哦。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