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情况汇报结语:法律知识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7:11:42
本人最近遇到一件麻烦的事,本人与一户门市网点签定5年合同,现在刚刚两年,但是最近听说此门市地点要占地盖其他建筑.
这样是不是本人签定的合同就自动的失效了.这个算不算是不可抗拒的力量呢!那么我是不是应该得到一些补偿呢?(如果给予补偿是此门市户主补偿我,还是开发商补偿)而且我在电视台和报纸作的广告都是现在的地点.
请各位法律人士给予正确解释.

1,不属于不可抗力,但属于其他重大事项导致履行不能。
2,合同不是自动失效,而是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
3,你可以要求门市户主对你的投入进行合理的补偿。双方可先行协商,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者诉讼。
4,你不能要求房产开发商,他与你没有直接关系,你只是第三人。你只能要求门市户主。当然门市户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补偿。
以上。

本来也是学法律的,想说两句,被楼上说完了,呵

1,不属于不可抗力,但属于其他重大事项导致履行不能。
2,合同不是自动失效,而是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
3,你可以要求门市户主对你的投入进行合理的补偿。双方可先行协商,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者诉讼。
4,你不能要求房产开发商,他与你没有直接关系,你只是第三人。你只能要求门市户主。当然门市户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补偿。
以上。
不属于不可抗力,但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你只能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