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信息化部 备案:流氓行为引发的刑事纠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0 08:01:48
案情经过:大年初四晚上(2月1日),我和我老婆及五位朋友一起从酒吧出来,老婆说在楼梯口的时候有一男子故意摸了一下她的屁股(该男子在当地多次摸人家被打),然后在该男从家中找到他理论,该男子不承认,开口大骂我朋友中的一位女性,随后男子的哥哥到来现场先动手打人,随后4V2进行了十分钟左右的PK.110赶到现场,该男子的眼镜被打破,镜片划伤了眉毛位置,缝了九针.我也在县医院办理了软组织受伤和轻微脑震荡的证明.派出所对双方都做了询问笔录.我方笔录一致咬定对方流氓行为在前,骂人在前,动手在前.
昨天(4月19日)派出所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该男人在派出所办理了一张法医伤残鉴定申请书,准备申请鉴定,如果鉴定成轻微伤,我将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如果没有构上轻微伤,这件事情我改怎样了结.
请各位律师朋友帮帮忙.先谢谢了.

这种事一般民事赔偿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