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构架:关于一周内做三次体外冲击波碎石的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9:19:33
我一个朋友的母亲因为肾结石住院,之后院方在一周内为其母亲做了三次体外碎石,在做完第一次碎石后其母亲状态良好,可做完第二次以后病情就开始严重,最后导致现在其母亲转院后将左肾切除,花费将近10万元。现在体质极度虚弱,一周需透析三次,费用昂大,我想问问这算不算医疗事故,有无起诉必要性,希望了解的朋友能给予意见,谢谢。

如果有好心人真能帮上忙的话我会出N多分

一周三次好象是多了.你还是咨询一下这方面的医学专家吧.

应该是的,你可以找一下专业的律师问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