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测费2016标准:学生在外做兼职,每月收入按照兼职的标准怎么缴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10:09:29
我们公司的老板说起征点为800(因为是兼职,不是全职的1600起征),大于800的收20%的所得税。我怕被老板骗。请问是么?

根据税法的规定:

1。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收入在4 000元以内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税率20%,应交个人所得税 = (劳务报酬收入 - 800) * 20%

因此,题中企业代扣代交在校学生兼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是正确的,不存在欺骗行为。由于兼职人员(包含在校学生,下同)与企业之间不存在全职职工与企业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因此,税法对于兼职人员从企业取得的劳动报酬,不认定为工资报酬所得,而是作为劳务报酬所得。至于1 600元的费用扣除额(即题中所谓的“起征点”),是2005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对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该次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并未涉及,仍然维持原先的规定,即劳务报酬收入在4 000元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费用扣除额800元。

所以,对于题中企业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你可以完全放心。如果你仍对企业代扣代交税款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向企业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相关税法规定如下:

扣缴义务人(包含题中的企业,下同)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包含题中的在校学生兼职人员,下同)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如果你仍有疑问的,也可以向企业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如发生有关税务方面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可向税务机关举报,寻求行政帮助。

统一标准1600元,800元早就废止了

你们的老板的确在欺骗你。
按照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例,个人的收入所得,税前扣除额为1600元,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都是按照这个扣除额来进行扣除。
对于兼职的,取得的收入一样属于当月的劳动所得,如果有多份兼职的,或同时有全职工作的,要将当月的所有收入合并,以此为基数,减去税前扣除额,再计算当月应该缴纳的所得税额。
你们老板真没人性,连学生都要欺骗,真不是东西。
还有,你的税率不是20%,那是个人偶然所得的税率(如彩票中奖),正常来说,如果你的工资没有超过2100元,那么你的税率就是5%,计算税金的方法为
(工资-1600)×5%
如果对方继续欺骗你,还是不要给他做了,向劳动局举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