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主播月月王违规图片:你们怎么认定正当防卫中的迫在眉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15:30:29
刑法二十条三款基本上是一个人一个理解!
对正在进行的理解各有不同.我看了许多论文.对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大致就是这样.一般认为不法侵害着手就是开始,但是迫在眉睫也可以算作开始.
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由于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而具体认定着手实行犯罪,还应结合以下方法进行具体认定。 一、从犯罪行为不同类型的特点上认定. 二、从犯罪行为不同阶段的区分上认定 三、从犯罪构成的其他客观要件上认定.四、从犯意内容的确定状态认定 .
但对迫在眉睫的认定就很难!如果被公检法认定为当时情况迫在眉睫那么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他们不认定那么就是事前防卫,防卫人就可能有罪.
但是迫在眉睫,一般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形成了迫在眉睫的危险呢?
法条是这样写的但是我顾虑太多,还是按法条来的好!
迫在眉睫就杀!法律说没错!杀了再让法官去研究!
算了不想了!
想的累!
为什么你们的回答和我的问题无关?

一?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认定
  根据正当防卫的目的性要求,防卫行为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行为为已足。如果不法侵害与防卫行为的强度基本相当,两者通常只能势均力敌。为了实现防卫行为的目的性和有效性,防卫行为的强度及其造成的损害结果适度超过不法侵害行为的强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既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但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即属防卫过当。

  1.关于“重大损害”的把握,一般是指重伤程度以上的人身伤害。在具体认定中,如果防卫人仅给不法侵害者造成轻伤程度以下的损害后果的,则不论其防卫手段或方式如何,均应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如果防卫行为给不法侵害者造成了重伤程度以上的损害后果的,则需进一步分析、查明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如果不属于明显超过情况的,仍然应当认定正当防卫;如果属于明显超过情况的,则同时具备了明显超过并造成重大损害的法定要件,应当依法认定防卫过当,予以定罪处刑。

  2.关于“明显超过”的把握,一般说来,在人身侵害型案件中可以参考下列标准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综合判断:

  (1)如果不法侵害行为只有造成防卫者或其他公民轻微伤的可能性,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者轻伤的,可以认定超过;造成重伤的,可以认定明显超过。

  (2)如果不法侵害行为具有造成防卫者或其他公民轻伤的可能性,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者一般性重伤的,可以认定超过;造成肢体残废等严重程度的重伤或死亡的,可以认定明显超过。

  (3)如果不法侵害行为明显具有造成防卫者或其他公民重伤的可能性,这时不法侵害行为就属于法定的“行凶”行为,防卫者有权对其行使无过当防卫权。

  (二)行使无过当防卫权的合法性条件

  刑法明文规定公民在遭遇他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可以行使无过当防卫权。这一规定包含的两个限制性条件是:

  1.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暴力犯罪。如果行为人采用投毒的方法杀人、用酒灌醉的方法抢劫,由于这些手段或方法行为不属于暴力犯罪的范畴,故不能对之行使无过当防卫权。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对于一些不法青少年在校园附近采用拳打脚踢的方法恃强凌弱,强索弱小学生少量钱财的行为,因其所使用的暴力手段通常不具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倾向性,故不能以其行为具有劫财性质而对之行使无过当防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