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小忍者教学视频:高分请教有关"税率换算"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6:31:12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5年度共抵扣进项税税额(6%和17%税率)的共抵扣进项税额是20万元,当年被税务机关查除金额为5万元的货物应当做进项税转出处理,请问:这5万元的金额应转出时税额是多少(用什么税率)?谢谢!

根据税法的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允许抵扣情况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即发生抵扣情况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实际成本(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乘以按征税时该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因此,题中情况应当根据购进货物时实际适用的税率区别计算,购进时适用6%征收率的则按照6%计算转出,购进时适用17%征收率的则按照17%计算转出。如果纳税人确实无法分清购进时适用何种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则一般应当按照税率从高原则,按照17%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另外,对于税务机关查出的应转未转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稽查意见注明的税额进行转出处理。

1.买这批货物的时候用的是多少税率,就用多少税率.
2.如果是6%的税率,则转出的金额是50000×6%=3000
3.如果是17%的税率,则转出的金额是50000×17%=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