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平台项目技术指标:考青岛的公务员对健康状况有什么要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17:00:51
我是小三阳,不具有传染性。不知道能否过关?

去年开始,青岛的乙肝携带者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了,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具体要求了。
http://www.gwyks.com/exams/qingda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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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5年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
为了优化我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全省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 185名(其中市直机关及区、市机关面向社会招考170人,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15人,详见《青岛市2005年度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考选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身体健康;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条件。

我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的考选范围和条件是: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文化程度,按国家规定履行了合法就业手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在青岛且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含持有青岛市人才居住证人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中按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法就业手续的农村居民可报考我市各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报考县级市机关,报考北墅监狱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全国范围内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和2005年应届(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生。

报考市直机关和区、市机关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5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0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选调生考选市级机关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

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02年以前(含2002年)由省、市委组织部选调分配到区市工作(不含省公、检、法系统选调生),身体健康。

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5年4月24日- 28日。

查询时间:2005年4月25日- 29日。

现场认定时间和地点:2005年4月27日- 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翻译职位的必须本人 到贵州路人才市场由用人单位进行目测并办理认定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可以按规定的时间就近选择认定地点办理认定手续。

2005年4月27日贵州路、海尔路人才市场

2005年4月28-29日贵州路、山东路、海尔路人才市场

2005年4月30日贵州路、海尔路人才市场

贵州路人才市场地址:贵州路69号

山东路人才市场地址:山东路171号

海尔路人才市场地址:海尔路178号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青岛人事政务网(网址:http://www.qdpb.gov.cn)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网址:http://rsks.qdpb.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市人事局组织各用人单位集中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部门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青岛人事政务网和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填报信息24小时后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准考证》主证,按要求到市人事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本人手工填写的《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准考证》主证(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主证上各贴同底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5月12日-13日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证。除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翻译职位的人员需由用人单位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必须本人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外,报考人员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选调生的报名

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选调生个人报名,各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初审汇总和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的方式。选调生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三、考选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录用。

(一) 笔试

笔试的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定为5月14日,上午8:00-11:00 申论;下午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普通管理职位招考的,按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青岛人事政务网上公布。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对个别职位也可采取其他测试办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两部分,通用部分所占比例为70%左右,职业特点部分的面试根据报考职位的性质分五类(文秘类、财务审计类、法律类、外语类、管理类),所占比例为30%左右,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分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范围人员的最低总成绩。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人事政务网上公布。

(三)选调生考试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人员的时间相同。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2倍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并组织合格人选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结合考察工作一并进行。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青岛选调生之家网站(http://xds.qingdao.gov.cn)公布。

(四)体检、考核及录用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考录主管部门按照《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文件确定的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司法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按省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对体检合格人员,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青岛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意见》(青人字[1999]107号)的规定,首先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报市考录主管部门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被录用的在职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须持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从选调生中考选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的具体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重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研究提出拟录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参加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社会招考咨询电话:5732537

社会招考监督电话:13864894909

选调生考选咨询电话:59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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