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ze 阿沙利消失:我设计出来的LOGO,未经我本人同意,被拿去注册了,我有权取回我的作品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16:25:45
我是一间公司的一个广告设计师,我的上级经理通过公司的名义叫我设计了一个LOGO,我做出来后,你拿去给了董事,未经我同意拿去注册商标,而且正式挂牌开张,我有权取回我的作品吗?
我还可不可以拿回版权费?

1、工作范畴内的成果属于你的公司,你是代表你的公司在履行份内工作。如同秘书替领导写演讲稿,写好后就成了领导的、公司的。除非是你的个人行为,比如用自己的作品以个人名义去参赛、去投稿、去注册。
2、你要看你设计的东西是否是公司的正常的业务范畴,如果不是,这个问题还并不是前面那种定性。
3、版权费等相关问题,值得商榷,应该可以争取到。
4、查看《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或咨询工商人士或律师。

没有 因为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 你设计这个LOGO是你的工作
而公司已经为了你的工作支付了报酬!

除非有其他事先的约定 否则你是没有权力的

我想你入职公司的时候肯定签过保密合同之类的吧,里面肯定有“你在公司期间所创造出来的一切价值权利归公司所有”之类的,还有要你恪守不向第三方透露的义务。
因此你是没有权利的拉。

算了。。。那是你的光荣(另一方面,肯定了你的设计能力-强!)
下次别再这样了!!

没有权利。你的上级经理通过公司的名义叫你设计了一个LOGO,这也就是说,你完成的LOGO,是公司指派的工作,作为广告设计师的你,是在完成你的工作。你的工作劳动,会在你的工资里得到回报(例如:提成)。

假设:你是自己自发的完成一个LOGO,为自己达成某个目的(例如:投稿征集,参加比赛等),此时,被公司领导、同事或是第三者窃取了,那你就有行使你的法律权利了。

可以适当要求公司增加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