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大学生专利:固定资产残值保留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1:54:17

2003年6月18日以后购进的统一按5%;以前的按3-5%。这是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国税函[2005]883号

2005-09-14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下发之后,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的执行时间方面掌握不一。为规范执行政策,现明确如下:?
从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净残值率不得少到固定资产原值的千分之五
具体的价值可以由企业自行估计,到处置固定资产时,也可以相应的调整的

这个可以根据你们公司看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规定为5%

每年的折旧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