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口腔医学大学排名:徐勇律师,请求您的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5:03:56
我买了套房子,开发商是以集资建房的名义批下了这块地,后来却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我们,而且在房交所就全小区300户业主做了假的备案合同(其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集资建房的价格和商品房的价格是如何来界定的?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吗?现在能否要求开发商退回多收的钱;他们这种做法,我们可以起诉吗?

你好.
单位集资建房的资金来源是单位集资,购买对象为本单位职工。一般来讲,单位集资建房时并未交纳国有土地出让金,所以成本并商品房要低.如果要变更为商品房性质,需要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补缴相应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从这个角度来讲,相同区域,档次的房产,集资建房的价格应当低于商品房.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我认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最好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没问题。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