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津培家庭成员: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超过法定的三十天有效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22:24:49
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解除合同的条款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此规定超出法定期间.这种规定有没有效?
也就是说劳动法的此条款是否为强行性条款?
多谢1楼回答,我的意思是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超出30天有利于劳动者有效
劳动者解除合同超出30天通知会加重劳动者负担,这样有效吗?

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超过法定的三十天有效,只要不少于30天就合法!但是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一般的公司都是这样处理的:例如服务未满一年,立即辞退,赔2个月工资!其中一个月工资是赔偿金,另一个月就是视同提前3
0天通知你,你不用来上班了,把这个月的工资提前支付给你!其实,这样好,提前30天通知后员工即使来上班也不会很好工作,还会起到负面影响!还不如一次了断!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