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与人民:A公司的股东把他的股份以极低的价格转让给了别人,我想问一下,这项业务需要交税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6:39:48
A公司的一个股东是法人单位,他把他所持有的股份以极低的价格转让给了一个自然人,我想问一下这业务的受让人也就是自然人要交税吗?那个转让股份的单位的帐要怎么做?
它现在的帐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转让以后怎么做
谢谢
是我表达不准确,A公司的一个股东是法人单位B,这个单位B把它所持有A公司的股份以低价转让给了一个自然人,我想问的是这个自然人要交税吗?A公司和B公司的帐要怎么做?

受让人不需要交任何税,这是投资行为。
A需要交税,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虽然是极低价格,帐面上产生转让损失,但是税务局可能不会认可,到所得税清算的时候,可能会要求重新调整。
现在的分录应该还是投资时的分录,如果是成本法核算,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转让款)
投资收益(二者差额)
贷: 长期股权投资(原帐面价值)
如果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科目较多,有点麻烦,原理同上,就是把长期股权投资的各个明细科目转平,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损失在借方)。如果有投资产生的资本公积同时结转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以上两种作法的前提是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按实际交纳的所得税入帐),如果是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可能涉及的问题就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