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九十十一章:在大街上当众被人抓衣服,被人打,这样要怎么赔偿精神损失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00:49:28
一个疯婆子,怀疑我跟她老公有一腿,在我早上上班的时候骑着电动车,她在我家楼下等我,说有件事要跟你说,过来这边一下。我跟这个妇女是会认识的,她这么跟我说我以为有什么事情就跟她过去了,后来我车停下来的时候,她就叫另外三个守候在那边的妇女围过来打我,用剪刀剪我头发,扒我衣服,差点把我衣服全扒光了。四个人对我又抓又打,后来还把我的包拿走了,这时候过来了好心群众过来制止。只听那个妇女跟其他几个说,把她包给我拿过来,之后我就去打电话报警,后来好心群众帮我包拿过来的时候,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请各位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建议到公安机关报警,因为这涉及到侮辱妇女及抢劫的行为,不过由于前者情节轻微应该立案可能性不大,但公安机关会对她们进行调查,这样做可以让她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以保护你今后的人身安全。另外你也可以以民事纠纷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对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对方侮辱了你的人格,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祝你好运。有需要可以进一步联系我。

  在大街上当众被人抓衣服,被人打,法院一般按照人身损害程度来判决赔偿金额,除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他这种行为是对你身体、尊严和财产的侵犯,你完全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不过如果打算打官司,自己要先做好证据准备工作,特别是这种事件,证人证言比较重要,如果受伤的话,可以去做个法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