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胞集团收购脐带血: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22:33:00
我的 母亲2002年买了太平洋的医疗保险,今年住院要求里赔,他们却拒绝,原因是参加保险的详情告之说我们隐瞒了有高血压的事实,保险不能生效,我觉得他们有欺诈行为,我要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我需要帮助

如果母亲确实隐瞒了病史,保险公司是有理由不赔的。

依据是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楼主现在能做的是证明你们在02年之前并不知道母亲患病的情况,或者是保险公司并未向你们询问病史,只要能证明你们没有隐瞒病史,合同就是合法有效并且应该双方共同遵守的。

我没猜错的话情况可能是当初业务员在推销保险的时候没有很明确的询问你母亲的病史.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是这样的情况,我在保险公司呆过,在中国,当前很大程度上那就是个骗钱的地方.如果是分期交费的,我估计给你寄缴费通知是一次也没落下,赔钱的时候会审视N遍,找出来毛病.当初办保险的业务员都可能不在公司了,你找谁去找证据???你已经在单子上签字了,你没尽注意义务.起诉吧,费时费力.
懂行的会好些,不懂的很容易被忽悠了.

您可以认真的看一下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有些限制了投保人/受益人/被保险人的相关权利,属于无效条款.

可以诉讼,不过在诉讼前要注意收集证据,也就是保险业务员在介绍保险及签订保险合同时有哪些欺诈行为要固定下来才更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