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82比94辽宁:关于应收应付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6:09:11
刚入行不久,请大家指教。
A公司是代销商
如果我们公司卖给代销商A物品,增值税发票抬头开的是A的名字,A又将物品卖给客户B,那么客户B在汇款的时候可不可以直接把钱打进我们公司?

销售和进帐的客户对不起来税务局会不会来查?

你们可以这样做款项的处理,最好你们和A公司之间签一份抹帐协议,同意A公司用他们持有的B公司的债权来清偿A公司对你们的债务。
税务局是不会看你们的销售回款情况的,只要你们开具的发票都缴纳了税金,税务局一般不会找麻烦的。

销售和进帐的客户对不起来税务局查的可能性不大,但毕竟不是正规的做法,开给B不就成了吗。

我觉得luedzz提供的做法值得参考。税务局只管收税,才不管你把货物卖给谁,谁付钱给你呢。

会。

开发票与回款要一致。

是啊!税局的目标是收取税款,只要你没有偷逃税款的话,一般不会找你们的麻烦的。

你若怕税务查,你就让A公司给你出个转款证明加盖财务章和公章,